关于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9-04-03 09:54

建办〔2019〕18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江苏省响水县“3·2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林兴禄书记、市政府余红胜市长的指示批示精神和3月24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继续推进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明安委办〔2019〕24号)和《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明安委办〔2019〕23号)文件精神,结合省住建厅《关于立即组织开展住建系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闽建电〔2019〕21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隐患排查治理 “回头看”工作

  根据3月24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的部署,市政府安办决定自即日起至5月30日,在全市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回头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回头看”工作,是推动责任落实、强化隐患“清零”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市、区)住建局要认真贯彻落实《三明市关于<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方案》,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抓实抓细隐患排查治理 “回头看” 工作,做到隐患不消除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到位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二)落实闭环管理,逐项复核检查

  各县(市、区)住建局重点梳理2017年以来国家、省上、市本级各类安全检查发现企业存在的隐患问题清单,逐一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核,建立清单台账、逐项整改销号、及时反馈上报,落实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工作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对复核发现假整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并公开曝光,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联合惩戒措施。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检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属有关单位要把国家、省上、市本级发现问题的整改当作落实责任、推动工作的重要载体,强化隐患“清零”,确保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认真剖析、全面排查,做到整改一个、触及一类、消除一片,以点带面整改类似问题和隐患,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 立即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根据省厅《关于立即组织开展住建系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闽建电〔2019〕21号)文件要求,结合《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建〔2019〕3号)部署,住建系统各行业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找短板、堵漏洞,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落实销号制度,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住建主管部门要立即部署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要亲自检查、督查,要针对薄弱环节重点检查,将检查与调研结合起来,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请各县(市、区)于4月13日前将2017年以来市级以上检查发现隐患问题统计表(附件1)和2017年以来市级以上检查发现隐患问题未落实整改情况表(附件2)加盖公章,报送市局安办。5月25日前将2017年以来市级以上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回头看”情况统计表(附件3)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报送市局安办。请各县(市、区)住建局负责开展本级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工作,建立清单台账、逐项整改销号,落实闭环管理

  联系人:廖育申,电话:8594849,邮箱:smza8592025@163.com。

  附件:1.2017年以来市级以上检查发现隐患问题统计表

  2.2017年以来市级以上检查发现隐患问题未落实整改 情况表

  3.2017年以来市级以上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回头看”情况统计表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