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建筑〔2018〕152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建立预拌混凝土用砂监督抽查情况月报制度的通知》(闽建办建函〔2018〕5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住建局指定联系人每月12日前将辖区内上一个月对预拌混凝土用砂监督抽查情况(《预拌混凝土用砂监督抽查情况汇总表》)书面上报我局质安站(电子表格请一并报送)。
联系人:朱兵,邮箱地址:sm8593788@163.com,联系电话:8593788(含传真),地址:三明市新市中路208号六楼。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建立预拌混凝土用砂监督抽查情况月报制度的通知》(闽建办建函〔2018〕59号)和《预拌混凝土用砂监督抽查情况汇总表》请至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下载(http://www.fjjs.gov.cn)。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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