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8-07-03 16:25

建筑〔2018〕117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办公室转发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建〔2018〕3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住建局结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危大工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等规定。

  闽建建〔2018〕31文请自行登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下载。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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