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建房〔2018〕57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永安市房管局: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关于联合开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闽建房〔2018〕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参照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关于联合开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闽建房〔2018〕1号)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