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专用章(2)”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8-08-31 09:41

明建房〔2018〕56

各县(市、区)住建局、永安市房产管理局,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各相关单位:

  为适应市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式”综合受理工作安排,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办事群众等候时间,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启用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专用章(2)”。

  特此通知

  附件:“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专用章(2)”印模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3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