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建房〔2017〕93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永安市房产管理局、市房屋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处理商品房建筑面积测绘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房〔2007〕23号)和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产测绘成果管理工作的通知》(明建房〔2011〕14号)、《关于规范和简化市区商品房预售工作的通知》(明建房〔2017〕51号)等规定,厦门闽矿测绘院在我市成立永安分院,已到我局报备,现将其从业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厦门市闽矿测绘永安分院从业人员名单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24日
附件:
厦门市闽矿测绘永安分院从业人员名单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专业 | 职称证号 | 
| 1 | 钟文君 | 分院长 | 工程 师 | 地质测绘 | 闽Z009-50368 | 
| 2 | 詹钟瑜 | 质检员 | 高级工程师 | 地质测绘 | 闽G009-13878 | 
| 3 | 刘文锋 | 项目负责 | 高级工程师 | 地质测绘 | 闽G009-13942 | 
| 4 | 廖之椿 | 项目负责 | 助理工程师 | 工程技术 | 厦人才C09-160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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