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面积预测绘成果备案专用章”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7-11-23 10:24

明建房〔2017〕91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永安市房管局,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产测绘机构:

  为规范市区商品房预售行为,加强和简化预售商品房建筑面积预测绘成果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职能分工,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启用“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面积预测绘成果备案专用章”。

  特此通知

  附件:“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面积预测绘成果备案专用章”印模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16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