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建房〔2017〕5号
各县(区)住建局、永安市房管局,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各房地产估价机构: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房函〔2016〕9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