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建房〔2017〕7号
梅列区、三元区住建局,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市区各有关物业服务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住建局、市委文明办、市民政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区“2016物业管理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建房〔2016〕31号),经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2017年1月中旬开展市区物业服务项目第三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根据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统计结果,确定市区参加考核的物业服务项目为53个(其中:梅列区35个,三元区18个)。经领导小组决定,将53个考核项目分为3个组开展考核工作(分组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组建考核小组
考核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朱一勤。副组长:梁敏菊、林起棉、伍基沛、林彬。考核工作由市住建局牵头、两区住建局配合,市委文明办、市民政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抽调人员,并邀请省、市物业行业专家担任技术负责,组成3个工作组,分别负责对3组考核项目进行考核。
各工作组名单如下:
第一组:挂组领导:朱一勤
组 长:周荣钰、张龙马
成 员:李 伟(技术负责)、茅长青(行业专家)、行业专家1名、黄书友
第二组:挂组领导:梁闽菊
组 长:王 宏(技术负责)、徐荣华
成 员:陈 鹏、行业专家2名、包宏伟、黄孙鑫
第三组:挂组领导:林起棉
组 长:费晏忠、陈厚景、徐荣华
成 员:雷贤伟(技术负责)、张怀(行业专家)、行业专家1名、王志刚、黄孙鑫
两区住建局、各街道办和社区相关人员参与考核辖区内项目,并充分发表考核意见。同时邀请三明日报、三明电视台、三明网等相关媒体记者参与。
三、考核工作预备会及考核时间
(一)考核工作预备会议:2017年1月17日下午3:15,各考核小组成员参加在市住建局十一楼会议室召开的考核工作预备会,部署项目考核相关工作;
(二)第三次考核:1月18日至1月23日。
四、项目考核内容及工作流程
(一)《物业服务合同》上墙公示。各物业企业应按照市住建局《关于做好“2016物业管理年”项目考评前期工作的通知》(明建房〔2016〕15号)要求,提供项目《物业服务合同》文本,并将合同中有关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等内容在小区的显著位置和物业项目处办公室上墙公示。
(二)考核内容。根据项目《物业服务合同》确定考核内容,包括物业服务基础管理、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保安消防车辆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和管理效益等8项内容的完成情况,本次考评较前两次在部分考核分值上进行了调整。
(三)考核工作流程。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评分细则进行实地检查,对物业服务项目的现场实际完成情况、相关资料等进行考核评分,完成考核评分表。物业企业应对考核内容所对应的服务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和汇报说明。
(四)考核小组采取不通知突击考评的方式进行。针对前两次考核中存在的不足,进行重点检查。
(五)考核结果及资料汇总。各小组完成本组任务后,将考核评分表和书面反馈意见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建档保存,为下次考核与年终企业评选打好基础。
(六)结合三次考评情况,评选出若干名对物业管理工作大力支持的社区。
(七)公布考核结果。将考核前10名和后10名的物业服务项目及物业企业名称通过报纸、电视台向全市通报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参加单位要高度重视,相关领导要亲自抓,要积极提供人员支持,严格考核标准,全面检查,逐项打分,不走过场。技术负责和行业专家要现场点评,加强互动,努力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并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完成检查考核工作,及时上报检查情况。
(二)加强组织准备。各物业企业要对照检查的内容及文件精神,抓好落实和整改,把检查考核作为提升企业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手段,不仅要抓好硬件环境建设,而且要重视抓好软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三)加强整改落实。要把检查考核与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相结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要给予明确指出,并责令限期改正;对矛盾纠纷多的要督促企业妥善处理;对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的要帮助其建立与完善。通过检查促进企业管理服务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加强总结提高。要认真总结管理规范、服务到位、业主满意度高的企业和项目的好做法、好经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查找原因,制定完善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为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联系人:周荣钰(市住建局房地产业科)
联系电话:8594379,8581513(传真)
邮箱:smzjjfgk@163.com
附件:1. 市区物业服务住宅项目考核分组情况表
2. 市区物业服务项目考核评分表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