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建党〔2024〕23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局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王 争(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主管组织人事工作。
何 健(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三级调研员)
负责房地产业、城市房屋征收、住房保障、住房改革、建设法治、工会、建筑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等有关工作。
分管部门:房地产和住房保障科、政策法规科。
分管单位:市住房保障中心、市房屋征收中心、市房屋交易中心(含市房地产物业公司、市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市解困房开发公司、市政工程公司(留守处)、市建筑工程公司(留守处)、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留守处)。
张 文(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党建、精神文明、机关纪委、办公室、机关效能、意识形态、信访、信息宣传、综合文字、保密、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扫黑除恶、计划财务、审核审批、城市建设、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建设品质提升、村镇建设、农村危房改造、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城建档案、城市供水、节水、燃气行业管理等有关工作。
分管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财会中心、城乡建设科、行政审批科。
分管单位: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市城市供水节水站、市燃气服务中心、市村镇建设中心、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吴丽华(副局长)
负责工程建设、建筑业、建筑市场、建设质量安全、工程造价、房屋安全排查、建设科技、勘察设计、建筑节能、抗震防灾、消防与化工工程监管协调、建设培训教育、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等有关工作。
分管部门:建筑业科(安办)、科技设计科、消防与化工工程监管协调科。
分管单位:市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站、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保障服务中心、市建设人才服务中心(含市建设公寓)、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心。
林 旗(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长)
主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陈昌荣(党组成员、副局长)
上海挂职。
蒋国良(驻局纪检监察组常务副组长)
协助负责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衔接有序,局长外出期间,由何健同志主持日常工作。局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安全生产、综治、保密等工作。
中共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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