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委员会关于“住有所居,建在民心”党建服务 品牌创建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3-05-29 10:13

明建机党〔2023〕7号

局属各支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和市委“抓重大项目,促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中心工作深入融合,努力争创模范机关,现将我局开展“住有所居,建在民心”党建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建服务品牌

  住有所居,建在民心。

  二、创建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以推行“四联四促”工作机制

  为契机,以深化“五抓五做”创建“模范机关”为载体,深入推进“住有所居,建在民心”党建服务品牌创建活动。通过推出“思想先锋、实干先锋、为民先锋、清廉先锋”扎实筑牢党建根基,擦亮机关党建品牌,推进住建事业重点破题、难点攻坚、堵点化解、亮点突出,努力打造一支有活力、有能力、有担当、有作为的先锋党员队伍,实现党建和住建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互融共进。

  三、创建措施 

  (一)聚焦铸魂提能,做“思想先锋”。

  1.建立常态学习机制。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抓手,建立健全完善政治理论学习“三个第一”机制,即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干部培训“第一主题”、青年干部理论学习“第一任务”,采取党组中心组引领学、党性教育基地实践学、专家讲坛辅导学、支部集中深入学、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交流学等方式,搭建理论学习平台。制定市住建局年度学习计划,进一步精选学习内容、规范学习对象、改进学习方式、提升学习实效。

  2.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组织党员干部全面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省市系列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组织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持续深入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权威读本、《习近平在福建》等系列采访实录、《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等重要书籍用好“学习强国”等平台,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3.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结合市住建局实际,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落实“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抓好重点任务,细化推进措施,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各项工作。推动主题教育与常态化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市住建局党员干部深学细做、对标对表,切实将理论学习转化为民服务的生动实践。同时,加大主题教育动态宣传力度,营造主题教育浓厚舆论氛围,提升主题教育宣传效果。加大领导干部基层调研力度,制定我局《关于在全局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按照中央、省、市明确的调研内容,结合三明住建工作实际,明确调研方向和内容。

  (二)聚焦担当作为,做“实干先锋”。

  4.推进模范机关创建。结合省、市《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考评办法》,围绕“六个聚焦”,推进“六型”模范机关创建,围绕住建部门工作职责和年度任务,细化创建举措,完善工作机制,将创建模范机关工作考评与年终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考评有机融合,积极争创模范机关先进单位。同时,深化支部“达标创星”,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提升“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各项组织生活制度质量,强化组织生活熔炉作用。落实按期换届规定,严肃换届工作纪律。

  5.选优建强党员干部队伍。结合干部年度考核,开展优秀年轻党员干部调研,着力发现和培养优秀年轻党员干部;用好职务、职级、职称激励举措,实质性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进一步净化选人用人风气。按照“一名党员、一面旗帜”工作目标,全面推行党员自觉亮明身份,全体党员工作时间和参加重要党内活动坚持佩戴党员徽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党员身份,处处发挥先锋作用。围绕重点难点攻坚、争先创优、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等,每位党员根据自身学习工作实际,结合工作内容和岗位特点,做出公开承诺。各支部对党员的公开承诺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承诺事项可检查、能落实、见实效。将设置统一的党员承诺公开栏张贴,对党员的公开承诺书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6.强化党员示范引领。按照“爱岗敬业、业务水平、工作效率”等方面“三争先”要求,开展1次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评选,各支部全年开展1次优秀党员评选,并在党务公开栏中介绍事迹,广泛宣传报道,积极向上级推荐,争取更高荣誉表彰。通过典型带动,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全局党员干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努力做好住房城乡建设改革发展工作的热情,让党员干部学有标杆、干有示范。

  (三)聚焦作风效能,做“为民先锋”

  7.联乡村促振兴。局属各支部发挥支部特色,推进支部共建,推动建宁县黄埠乡桂阳村(局选派第一书记村)、永安市青水畲族乡百芑坵畲族村(局挂钩联系村)和乡村振兴示范线沿线村在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领域开展交流帮扶,促进党建引领,为乡村振兴发展赋能增效。深化“我在乡间有亩田”活动,与村支部联合开展1次以上主题党日活动,办好1件以上实事。

  8.联社区促治理。推动资源下沉、力量下沉、服务下沉,实现机关党建与社区党建有机融合。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志愿三明”服务平台,结合主题党日活动,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亮身份、强服务”活动,发挥党员自身优势,积极参与社区网格管理,采取“四个一”工作机制,即成立一支党员志愿突击队、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每半年帮助社区解决一件实事或“急难愁盼”问题、每年与社区党组织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做到“社区有呼、党员有应”,真报到真服务。

  9.联企业促增效。深化“政企共建”活动,有针对性地跟进推动机关党组织和建筑业企业结对共建,深化共建双方党建工作互动和党员交流学习,创新党建活动载体,推动共建双方在党建和业务工作中相融互促,主动帮助建筑业企业链接市场、链接资源、链接政策、链接服务,为建筑业企业注入更多“源头活水”,切实做到为企业解忧纾困,打造优质、高效营商环境,助力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开拓市场、增资扩产增效。

  10.联项目促发展。按照“抓重大项目,促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以“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为抓手,重点围绕行业安全、房地产业、建筑业、城乡品质提升等中心工作,推动党员干部立足岗位职责,常态化服务中心工作,成立服务专班,组建党员先锋队,设置党员先锋岗和党员志愿岗等,组织党员带头攻坚。把主题党日开到项目现场,开展服务项目建设调研,做好要素保障,解决项目建设的难点、堵点,用好用足国务院支持老区振兴发展等优惠政策,推动政策宣传到位、执行到位,通过强化党建引领,跑出项目建设“加速度”,当好项目建设“压舱石”。

  11.突出为民实效。以党建服务品牌作为持续深入推进“为民办实事”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抓手。推动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拟打造2个无障碍样板街道;拟推动9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整治和改善提升;拟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1万户;加快房地产领域问题楼盘处置;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拟改造开工棚户区459套等;坚持人民至上,常态化推进房屋安全、燃气安全等排查整治,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切实守好安全底线。

  (四)聚焦正风肃纪,做“清廉先锋”

  12.抓廉洁氛围营造。强化廉洁教育,推动党纪法规入脑入心。继续深化“一季一警示”,集中组织党员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学习典型案例通报,丰富警示教育形式,提升警示教育效果。坚持文化“育廉”,在坚持阵地建设规范化的同时积极融入廉洁元素,依托办公环境打造好党建廉建阵地。

  13.抓廉政风险防范。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经济责任、机关效能、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廉政风险点、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住建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日常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等十个方面,重点紧盯“关键节点”“关键少数”和“关键领域”,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14.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善于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抓早抓小,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现象,及时开展批评教育,用好谈话提醒、约谈函询等方式,真正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见成效,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进一步完善监督“两个责任清单”,推动机关纪委书记和支部纪检委员落实监督责任具体化、清单化。聚焦省、市巡视、巡察、专项检查、审计等“回头看”工作,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清单化”管理,做到动态监管,督促问题整改。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5月)。多渠道、多途径、全方位开展宣传发动。5月底前,各支部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发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投入到“住有所居,建在民心”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中来,把创建党建品牌的过程变成增强党员干部党建意识的过程,扩大党建品牌影响力,不断赋予党建工作生气活力,引领全局党建工作全面提升。

  (二)实施推进阶段(2023年6月-11月)。全面开展“住有所居,建在民心”党建品牌创建,坚持“走出去”,7月底前,到乡村、社区、项目点、企业、红色教育基地等召开党建工作流动现场会,强化党建引领,不断探究党建工作创新点,找准党建品牌创建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变常规工作为亮点工程,实现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双促进、共提高。

  (三)深入总结并持续推进阶段(2023年12月起)。认真总结提炼持续开展党建品牌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做法,查找差距不足,进一步完善创建机制,细化创建措施,不断丰富完善品牌内涵,提升品牌品质,持续把“住有所居,建在民心”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推向深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创建党建品牌工作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党的组织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支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落实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亲自抓谋划、抓创建,确保党建品牌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局机关党委将党建品牌创建落实情况作为党建目标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分类指导,注重实效。要扎实推进党建品牌创建,努力将党建工作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与中心任务中,有效解决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两张皮”现象,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使创建党建品牌工作取得实效。

  (三)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及时收集汇总党建品牌创建活动资料,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微信群、电子屏、网站等载体,宣传创建党建品牌的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效,加大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的宣传推广,切实发挥“住有所居,建在民心”党建品牌的示范、引导、激励效应,使品牌创建工作成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民心工程”,切实扩大党建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中共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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