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8-04-12 11:20

明建党〔2018〕13号

各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2018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18年4月12日

  2018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建工作要点

  2018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建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重点,以开展“服务三明赶超发展、争当机关服务标兵”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深化“党建服务品牌”创建工作,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三明”提供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一、突出政治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

  1.大力加强政治建设。各党委、总支、支部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党员干部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为首要任务,做到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不懈开展理论武装工作。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体党员干部,按照“学懂弄通做实”要求,联系实际,扎实深入地推进落实。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中心组学习专题,发挥中心组学习的“龙头作用”和“头雁效应”,认真总结推广“带着问题学”方法,推动中心组学习成果的转化。开展党务干部和单位党员集中学习,推动全面学、系统学、联系实际学,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8个明确”的丰富内涵和“14个坚持”的基本方略。

  3.学习贯彻党章。组织党员干部全面学习掌握党章的基本内容,掌握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改的内容,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真正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党组织经常性工作来抓,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作为日常管理监督党员干部的根本标尺,切实推动学习贯彻党章形成常态长效。坚决纠正违反党章规定的行为,切实维护党章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4.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照十二个方面的具体内容逐项抓好落实,认真执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全面推行“主题党日”活动,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整改落实,重点针对市委巡察、日常督查、年终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落实销号整改,对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不经常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促进党内政治生活全面严起来、实起来。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强化工作督查和落实。抓好规矩意识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引导和思想动态掌握,确保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定正确。进一步加强对党务公开的管理,推动政治文化建设,认真落实党员思想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加强对本单位互联网信息发布的审核、监管力度,加强对网站论坛、微信微博等涉及敏感信息网络舆情的发现、预警、引导、处置工作。

  6.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主题,细化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大力学习弘扬“红船精神”,用好建宁反“围剿”纪念园、宁化长征出发地、清流毛泽东故居等三明特有红色资源,持续开展学谷文昌、学俊波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认真学习借鉴以往党内集中性教育的成功做法和经验,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直抵人心的方式,推进主题教育,坚决防止走过场、做表面文章,确保取得实效。

  二、坚持主动作为,更好服务赶超战略

  7.参与“服务三明赶超发展、争当机关服务标兵”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积极融入“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三明”的生动实践中,营造服务“五比五晒”,党员干部来赛赛的浓厚氛围。积极参加评选“服务标兵”活动。年内从抓党建促脱贫攻坚驻村第一书记、千名干部服务千家企业、“窗口”服务单位、党员到社区报到、党员志愿服务等方面,争创“服务标兵”。

  8.深化“党建服务品牌”创建。围绕“五比五晒”项目竞赛活动,深化“党建服务品牌”创建工作,集思广益,结合业务工作制定务实举措,更好服务住建中心工作,促进党员干部融入党建服务品牌创建工作。

  9.积极参加“机关党员干部讲坛”。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组织的“机关党员干部讲坛”,引导单位党员了解市委中心、主动服务市委中心,提高工作站位,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

  三、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党组织组织力

  10.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各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参加党建业务培训,选优配强专兼职党务干部,推进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双向交流,强化党务干部实践锻炼。落实激励关怀帮扶,切实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1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即将出台的党支部工作条例,结合深化“1263”党建工作机制建设和“党员之家”创建,深入推行支部工作法。各党委、总支、支部按照新规定按期换届选举。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学习,有序推进单位党务公开。积极参与机关党建创新项目评选,改进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的手段、载体,提升党组织活力。

  12.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改进党员教育,围绕增强八大本领和专业能力、专业精神,用好“指尖党课”等教育平台,有针对性地抓好党员学习培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落实政治审查制度,严把政治关。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党员信息库,推进党员管理规范化建设。

  四、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

  13.组织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活动。按照中央、省市委确定的活动主题和总体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庆祝座谈、知识竞赛、

  文艺演出、专题展览,广泛宣传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全省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用改革开放精神激励单位党员干部。

  14.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在投身“五比五晒”活动中有马上的效率、就办的行动、真抓的作风、实干的成效,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加大庸懒散拖治理力度,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各单位要针对岗位职责健全完善AB岗制度,深入开展“亮岗履职”,积极争创“五一劳动奖”“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促进岗位建功

  15.下大力气纠正“四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指示,持续纠正四风问题。认真贯彻执行市委新修订的《三明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五、落实主业主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6.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坚持抓责任制、抓责任人,增强主业主责意识。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增强主角意识和主动精神,发挥“头雁”作用;党委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单位党建。层层签订党建工作责任状,切实推动责任和压力传导到位。积极争创“党建示范单位”。

  17.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查落实。适时组织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重点检查各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进一步建立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评价和激励奖惩机制。

  18.聚力解决党建“灯下黑”问题。把整治“灯下黑”作为落实党建责任的重点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责任到位、工作落实。组织开展党建“灯下黑”问题查摆,列出清单,逐项对照抓好整改,对巡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党建季度督查和自查等反映出的问题,紧盯不放,结合巡察整改和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会整改,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清单,明确领导责任,制定工作措施,一项一项抓好整改落实。局党办将组织督导,适时进行情况通报。

  六、坚持正风肃纪,着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9.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协助市纪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重点对“五抓五看”要求、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及有关条例规定贯彻落实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提出问题清单和整改建议,落实责任,传导压力。

  20.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加大党规党纪宣传解读力度,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举办廉政文化讲座,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活动。组织单位党员干部参加法院庭审旁听,参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广泛应用我市红色文化和传统文化资源,拓宽廉政文化内涵,丰富廉政建设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自觉性,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21.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加强对单位党员履职、作风的监督,加大问责查处力度,推动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深挖细纠“四风”问题,综合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谈话函询力度,提升质量效果引导广大党员履行监督义务,积极发挥在党内监督中的重要作用。着眼提高纪检人员业务素质,各级党组织纪委员参加专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监督执纪能力。持续保持审查力度,突出执纪监督重点,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大问责力度。

  七、抓好统筹协调,建设文明和谐机关

  22.深化文明和谐机关建设。持续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机关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参与“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讲好三明故事,塑造向上向善的时代新风。加强机关文化建设,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红色文化。

  23.常态化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围绕巩固文明城创建成果,广泛宣传“创建人人参与,成果人人共享”的理念,加强协助配合,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单位党员志愿服务统一行动。继续推进单位在职党员到居住社区报到服务,主动参与社区文明创建。单位各党员志愿者服务分队结合行业特色,做到年度有方案,每月有主题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保持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常态长效。

  24.强化统战和群团工作。落实《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以及省市委实施办法,进一步做好机关统战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群团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带群建”,扩大组织覆盖,支持单位工青妇组织开展活动。发挥离退休老同志的优势,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25.强化局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坚持走在前头作表率,进一步加强局党委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从严从实抓好内部监督管理,持续深化“亮岗履职”,激发工作活力。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做好精神文明、综治、计生、依法治市等各类创建工作,推动创先争优。帮扶挂点村、挂点企业、挂点社区解决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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