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建党[2017]16号
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17年6月22日
关于推进“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委办发〔2017〕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党中央加强新形势下党内经常性教育、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的有力抓手,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对于进一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延伸,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凝聚改革发展正能量,为推动“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三明”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要求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做到“三个坚持、三个不断、三个确保”,即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确保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确保广大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方法措施
(一)突出四个专题学习,引导党员做到“四个合格”
对照“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要求,设置四个专题,原则上以支部为单位,每2个月左右安排一个专题进行学习,注重将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来三明46个村(企业)调研的指示精神纳入专题学习内容,每个专题安排四分之一党员进行重点研讨发言,其中有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普通党员,其他党员进行书面交流,确保学习研讨全覆盖。各支部要以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为主要抓手,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开展专题学习;要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把四个专题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抓好落实;党组织和党员查摆的问题,要逐一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确保整改到位。要注重查摆问题,按照“四个合格”标准进行“党性体检”,着力解决党的意识不强、组织观念不强、敢于担当不够、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引导党员把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摆进去,从具体问题改起,从具体事情做起,列出负面清单,不等不拖、即知即改,并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学习专栏进行研讨交流。党支部要安排专人如实记录每个专题的学习研讨情况,对研讨材料、影像资料、图片收集归档,做到记录规范完整、内容翔实准确。
第一专题:学讲话学先进,争做政治合格的表率
重点学习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弘扬谷文昌精神,学习廖俊波、黄秀泉等身边典型的先进事迹。
通过专题学习,各支部要对照讲话、对标先进查找分析是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否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党员重点要查找分析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对党是否忠诚老实、是否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专题:学《准则》《条例》,争做执行纪律合格的表率
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并以本地本单位严重违法干部忏悔录等作为反面教材,认真开展警示教育。
通过专题学习,各支部要查找分析组织生活是否规范严肃,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是否严格、到位,管党治党是否存在宽松软;党员重点要查找分析是否严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否说老实话、办老实事等。
第三专题:学优秀传统文化,争做品德合格的表率
重点学习中华传统文化中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意识担当,舍生取义、精忠报国的爱国情怀,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优良品格;学习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取得革命、建设伟大胜利的艰苦卓绝的历史进程,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共产党员应具备的道德品质;学习红色文化等具有本土特色的文化。
通过专题学习,各支部重点要查找分析是否能够保持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作风;党员重点要查找分析是否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否带头培养和树立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是否树立良好家风等。
第四专题:学十九大精神,争做发挥作用合格的表率
重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倡导的“滴水穿石”“弱鸟先飞”等思想精髓和“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等优良作风。
通过专题学习,各支部和党员重点要查找分析是否能够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否无私无畏、敢于担当,是否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作表率、当先锋,特别是在“五比五晒”项目竞赛活动和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中是否发挥作用等。
(二)组织开展三项活动,推动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
各支部要围绕本单位工作特点和重点任务,把学习教育与推进住建工作发展,深化“五比五晒”活动和“党建服务品牌”创建等工作结合起来,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一是结合岗位开展党员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党员通过佩戴党员标识胸章等方式亮明党员身份,强化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继续落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和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等制度,认领“微心愿”,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开展“学习廖俊波,争做合格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对标先进,不忘初心,扑下身子,苦干实干,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在为民服务中展示先锋形象。
二是结合“七一”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月固定1天,组织党员在主题党日开展“三会一课”、交纳党费、民主议事、志愿服务等活动。按照市直机关党工委《关于开展“七一”党员志愿服务系列活动的通知》(明委工综〔2017〕26号)要求,结合建党96周年,广泛开展“爱心志愿行·家园清洁”、“文明路上我先行”、“党员义务奉献日”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党员进社区、上马路、到城市绿道,开展清洁家园、卫生整治、文明劝导等活动,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总评年中走前头、当先锋、作表率作用。
三是结合“两学一做”开展支部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局党委将开展四个专题学习、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和主题党日活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纳入考评指标,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基层党支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引导党员争当“四个合格”党员,以实际行动践行“两学一做”。
(三)打牢基础提升党建工作实效
在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基础、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巩固拓展“1263”机制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不断夯实党的组织基础,提升党建工作实效。
一是抓市直机关党支部工作法落实。各支部要按照市直机关党支部七项工作法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细化年度目标计划任务,按照亮岗履职要求明确职责、设岗定责、任务到人,实现人人有岗位、事事有人做,调动每一名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推动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是抓“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要按照《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明委组通〔2016〕25号)精神,落实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次数要求,规范学习活动记录。要充分运用现代媒体资源,拓展组织形式,积极探索开放式、体验式、互动式“三会一课”,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各单位党委、总支部、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推广党员讲微型党课。
三是抓党支部书记队伍。以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为重点,以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为抓手,对不能胜任的要及时调整;要强化教育培训,确保所有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市直机关党工委组织的培训。
四是抓督导检查。局党委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情况列入季督查和年终考评,并进行通报。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书记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局党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并将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局党委定期对党支部开展学习教育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对开展不力,工作不到位、不认真、不严肃的党支部,要提出整改意见,对没有正当理由不参加学习教育的个别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情况严重的,要采取整顿等措施,进行组织处理。
四、组织领导
(一)要压实工作责任。各支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局党委关于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并将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书记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组织部门要履行好牵头责任,抓好统筹谋划和组织协调,推动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确保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学习,带头践行“四个合格”,严格和规范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要注重统筹兼顾。把学习教育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开展“五比五晒”项目竞赛活动等工作结合起来,与推动本部门本单位重点任务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三)要加大舆论宣传。结合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运用单位信息网、微信平台等,有针对性地做好舆论引导,并加大对先进典型的选树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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