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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6-02-24 10:37        字号:       点击数:

明建党〔2016〕3

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各县(市、区)住建局、永安市房管局、清流城管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16年222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市纪委八届七次全会部署,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严明党的纪律,维护党规党纪权威

(一)严明政治纪律,保证政令畅通。政治纪律在党的纪律中永远排在第一位,住建系统各单位要把遵守政治纪律作为首要任务,确保党的路线方针贯彻落实,确保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五次全会、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落到实处。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肃查处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问题,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严格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规党纪严肃性。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抓好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执行,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行为。要抓住“关键少数”,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抓好党内监督条例修订后的学习宣传贯彻,深入开展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二、强化责任追究,夯实管党治党责任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各单位要深化对主体责任内涵的认识,把握领导与监督关系,深刻认识到党的领导本身就包含着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贯彻省委《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强化领导核心作用,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到“五位一体”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认真推行责任清单制度,要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办事流程和岗位风险点,把各级各单位实际摆进去,使主体责任更加具体化、个性化和具有可操作性。要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明确每个岗位、每个人的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建设、发挥转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的监督检查。

(二)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管党治党要层层传导压力,用好问责“撒手锏”。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坚持“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形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定期报告追责情况,公开曝光典型问题,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三、坚持巩固深化,推动中夬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一)持续正风肃纪。紧盯年节假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坚持以上率下、看住“关键少数”。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参加聚会的要找本人谈话,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决不放过。今年,要加大对宜居环境建设等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骗取专项资金的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进一步推动局属企业纠正“四风”工作,不留盲区。密切注意不正之风新动向新表现,查找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对查到的人员和问题进行点名道姓曝光。

(二)坚持高标准引领。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的“心学”,是党员正心修身的必修课。要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加强理想信念宗旨和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挖掘和宣传三明市住建系统勤廉人物事迹,发挥家规家风、乡规民约等教育作用,促进形成崇廉尚洁的良好风气。

四、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氛围

(一)进一步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保持惩治腐败的力度和节奏,形成持续威慑,确保实现“不敢腐”的目标。突出惩治重点,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要作为重中之重、防止带病提拔。强化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情况,对瞒报、漏报和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的,要依规依纪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二)切实转变纪律审查方式。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王岐山同志来福建调研时首次提出的,是对纪委履职理念的重大创新,我们必须加强实践,力争走前头、作表率。要突出执纪监督的特点和重点,体现纪律审查的政治性。坚持抓早抓小,扩大廉政谈话、函询覆盖面,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要经常使用,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极少数。深化信访举报件办理“零暂存”工作,运用纪律尺子,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提高分析研判质量。对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开展谈话提醒、函询核实;对指向性明确的要扎实做好初核;审查谈话要体现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对事实深入细致的把握;审查和审理报告不仅要列明违纪事实,还要反映其对所犯错误的认识,附上忏悔录和违纪事实见面材料。

(三)严格审查工作纪律。审查纪律就是政治纪律,必须严格遵守。要严格执行初核、立案请示报批制度,加强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确保依纪依规进行纪律审查。

五、着力维护民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一)切实把责任压力传导到基层。各级基层党组织、单位要发挥关键作用,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注意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把主要精力和力量,用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上。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对失职读职的要严肃问责。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住建系统各类专项资金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以及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以严明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二)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以及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问题等突出问题。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定期梳理问题线索,突出重点,直查快办,公开曝光,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六、严格监督管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

(一)参与体制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市直派驻机构体制改革工作,提高派驻机构工作的独立性和监督权威;派驻机构要牢固树立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的意识,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实践“四种形态”,巩固深化“四转一强”成果,切实聚焦主业、正确履职。

(二)强化责任担当。纪检监察部门和干部必须坚持原则、恪尽职守,敢担当、善作为,切实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要注重能力素质建设,着力提高开展纪律审查的能力、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依规依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能力。

(三)从严教育管理。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规矩意识,严守党的各项纪律,始终做正能量的传播者。落实纪检监察系统“两个责任”,各级纪委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好队伍,对干部言传身教、真抓严管。要巩固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着力磨炼严细深实的作风。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乱作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作为、不善为的,要批评教育、组织调整,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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