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4-02-25 10:01

明建党〔2014〕7号

局机关、直属单位党支部(总支):

  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现将《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14年2月25日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开展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三明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集中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参加对象是局机关、直属单位全体党员。为切实搞好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以及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确定的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四下基层”、“马上就办”和“接地气、办实事、为人民”为主要载体,倡导开展服务群众“零距离”活动,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贯彻落实办法作为切入点,针对本科室、本单位实际,找准抓住并认真解决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凝聚改革发展的强大力量。

  二、主要任务

  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集中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同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改进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

  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关重点解决慵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等问题;局执法部门和窗口单位重点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问题。

  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为民利民便民,建立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切实落实各项惠民政策,解决群众在自来水、燃气、住房、垃圾和污水处理等方面的基本问题,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提高满意度。

  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组织带领广大党员、干部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服务,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保证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

  三、方法步骤

  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展开前,要做好思想、组织、宣传发动、调查研究等各项准备工作。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要整理、编印下发有关学习资料,各支部(总支)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理解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局领导要带头深入分管的科室、直属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听取党员群众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和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

  教育实践活动不分阶段、不搞转段,坚持时间服从效果、进度服从质量,自下而上找问题,上下互动查原因,分级分层抓整改,把学习教育、征求意见、解决问题贯穿始终,着力抓好3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2月下旬—3月下旬)。这个环节是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1.进行思想发动。局领导要在所分管的直属单位中确定一个联系点,并结合“四下基层”活动,带头深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工程建设一线,了解局机关在群众路线、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表现形式,听取干部群众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在市委督导组的指导下,召开我局动员会议,并对局党委及局领导进行民主评议。各支部(总支)也要召开动员会议,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和省、市委要求,结合思想工作实际,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教育实践活动中去。

  2.开展学习教育。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交流讨论、上党课、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第九次党代会报告和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学习市第八次党代会报告和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研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中央规定的学习材料。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和在福建工作时的重要指示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大力弘扬“开明、清明、文明”的三明精神和“艰苦奋斗、自强不息、锲而不舍、敢为人先”的新时期老区苏区精神,深入学习李彬、肖毅等先进事迹和身边的先进典型。局领导安排3-5天时间进行集中学习,交流讨论2-3次。各支部(总支)也要结合实际,组织好集体学习活动,集中学习不少于3天。在整个教育实践活动中,全体党员干部自学时间不少于60小时,并做好读书笔记。

  3.组织专题讨论。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向群众学习,拜群众为师,重点围绕群众路线的时代内涵,围绕中央和省、市委通报的“四风”问题典型案例,围绕本单位“四风”具体表现和危害,围绕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研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从思想上弄清“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使党的群众路线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深扎根,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干部的普遍自觉。

  4.直接到群众中去听意见。在局机关设置意见箱,在《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设立征求意见栏,并结合“四下基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真心实意听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意见,听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局党委召开局机关(直属单位)在职、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座谈会,访谈部分离退休老同志,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局领导要结合各自的职责分工,普遍开展走访活动,深入到基层联系点、挂钩点听取意见。加强对群众的引导,打消顾虑,把想讲的话讲出来,把该提的意见提出来,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对各种方式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进行梳理,及时向局领导和有关科室、直属单位反馈。局党委将针对存在的1-2个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整治。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结束后,各支部(总支)要及时将总结报送局教育实践活动办汇总,形成简要情况报告,经市委督导组审核后,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3月下旬到4月下旬)。这个环节是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的关键,重点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利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以整风精神开好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1.找准找实突出问题。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和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特别是要找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对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结合岗位职能和职责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2.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局党委领导班子、班子成员都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不是领导班子成员的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也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但可不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作出说明;要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对照检查材料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重点突出、内容实在,剖析深刻、触及灵魂,防止把对照检查材料写成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局党委书记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局党委书记要认真把关。

  3.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前,普遍开展谈心交心,局党委书记带头开展谈心活动,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还要主动与自己所分管工作有交叉或关联的其他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或下属(挂钩)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心。谈心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力求谈开、谈深、谈透,真正形成共识,不在会上搞“突然袭击”。

  4.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积极倡导推行“开放式”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讲问题要具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讲清情况,有问题的要剖析原因。召开民主生活会时间一般不少于1天。

  5.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会后,局党委书记主持召开会议,在一定范围内通报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总体情况,重点是听取意见、查找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认识,针对突出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努力的方向等。同时,要形成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项报告,经督导组审核后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纪委、组织部。

  6.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各支部(总支)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会议一般由党组织书记或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查摆“四风”问题,深入谈心交心,做好发言准备。会上,每个党员都要坚持对事业、对同志、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整风精神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坚持用事实说话,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不夸大也不缩小,真正达到帮助同志、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4月下旬到5月下旬)。这是整个教育实践活动出成果、见成效的重要环节,重点是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针对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制定整改方案。局党委书记亲自主持制定班子整改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报主要领导把关。班子整改方案和个人整改措施要报督导组审核。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做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接受群众评价和监督。

  2.联动推进整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开始就改起来,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把整改的问题和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衔接起来,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动真碰硬、攻坚克难,持续用劲、步步为营,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人满意。

  3.狠抓专项整治。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办事效率低下,违反财经纪律,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信访突出问题等整治重点,一项一项整治。结合单位履行职能职责和作风建设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专项整治方案由一把手亲自主持制定,报督导组审核,确保有推进措施,有牵头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有检查评估,有监督问责,务求取得实效。

  4.强化正风肃纪。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对不合格的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

  5.健全和落实制度规定。局机关、直属单位要对本单位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已有的制度进行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市政公用行业服务、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招投标、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中,存在与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与服务基层群众、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要求不适应的,要抓紧修订完善;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注重从机制上解决问题,形成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常态长效机制,使贯彻群众路线成为党员干部长期自觉的行动。

  教育实践活动告一段落后,要继续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进行回顾总结,巩固扩大活动成果。局属各单位支部(总支)及时将教育活动总结上报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局党委要及时向市委写出报告。

  四、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机构。为加强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局党委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局党办、人事科、办公室、监察室、法制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局属各单位支部(总支)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由支部(总支)书记负总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本支部(总支)的教育实践活动。具体负责人名单请于2月28日前报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联系电话:8598246)。

  2.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支部(总支)要根据局党委《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各环节的工作安排,制定本支部(总支)的工作计划,并及时上报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整个教育实践活动既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和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坚持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环节不能少、不变通,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又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灵活安排各个环节的工作,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使“自选动作”有特色。

  3.坚持统筹兼顾。各单位支部(总支)要把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结合起来,使教育实践活动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为中心工作服务,把党员干部在活动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动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4.加强督促检查。成立局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加强各科室、直属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督促、检查、指导。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要针对机关、直属单位和离退休支部的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序深入开展。各科室、各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5.营造良好氛围。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要通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等载体,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市委精神,充分反映局教育实践活动进展和成效。各支部(总支)要高度重视宣传舆论工作,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重视发挥微博、博客、微信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为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局机关、直属单位各支部(总支)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不断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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