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建党〔2014〕6号
局机关、直属单位党支部(总支):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市住建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曹榕庆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亚连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王国平 党委委员、副局长
郑礼群 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德胜 党委委员、市城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杨亚连 (兼)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主任:林 军 党办主任,人事科科长
陈昌荣 办公室主任
伊宏练 监察室主任
吴昌发 法制科科长
成 员:刘学兰、廖麒麟、廖育申、林华奇、李挺、卓小琳(联络员)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精神,研究确定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事项。
2.加强对局系统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结合各环节的特点,统筹推进局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开展。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重要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加强正面引导和先进典型宣传,组织开展相关理论研究。
4.完成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和市委第24督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要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随时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主要经验、正反典型,研究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协调和指导,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重要事项并提出建议。
2.做好局领导班子成员到所分管直属单位的支部(总支)进行调研指导的相关联系、协调工作。
3.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对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做好推动落实工作并及时进行总结。
4.筹备并组织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组织协调开展相关工作和活动。
5.组织教育实践活动经验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支部(总支)宣传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6.做好与市委教育实践活动第24督导组的协调沟通和服务工作,及时汇报有关情况。
7.收集汇总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的反映和投诉,转相关部门处理。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1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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