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诚信在行业 满意在窗口” 主题创建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4-05-19 09:53

明建党〔2014〕15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文明办关于开展“诚信在行业满意在窗口”主题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诚信在行业满意在窗口”主题创建活动,现将《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诚信在行业满意在窗口”主题创建活动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诚信在行业满意在窗口”主题创建活动的方案》请到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

  

                         中共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14年5月15日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

  “诚信在行业满意在窗口”主题创建活动的方案

  

  一、活动目的

  开展“诚信在行业满意在窗口”主题行业创建活动是为了促进行业加强诚信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文明行业更好地履行职责,服务群众,不断提升行业队伍文明素质和行业文明程度,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做出贡献。

  二、活动内容

  1.加强教育实践,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是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的宣传教育,使之融入工作生活和精神世界。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在全行业兴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热潮。二是把开展“诚信在行业满意在窗口”活动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行业考评标准要求深入基层窗口听取群众的意见呼声,查找本行业、单位不足,把群众关注的热点作为创建工作的重点,在制度设计和工作落实上坚持以人为本,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工作绩效加以考核。三是大力推进“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组织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生活习惯。组织开展“文明礼让斑马线”活动,构建文明安全交通环境。组织开展“告别不文明行为”活动,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组织开展禁烟宣传教育活动,创建无烟单位,促进身心健康。

  2.推进诚信建设,带动全社会道德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开展诚信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组织开展一次诚信教育集中宣传活动、一次以诚信教育为主题的道德讲堂活动、一次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一次道德引导活动,提高全行业守法诚信意识。二是抓好行业窗口诚信建设。开展窗口单位诚信建设自查自纠,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作出诚信承诺,并向社会公布,聘请群众代表进行监督,促进工作落实。三是加大失信行为曝光力度。建立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定期深入服务对象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媒体,发布诚信企业及个人“红名单”和失信企业及个人“黑名单”,以及对失信企业和个人的惩戒措施,提高全社会对诚信建设的关注度。

  3.狠抓优质服务,着力提高窗口服务群众满意度。一是推进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按照创建文明行业的要求,加大服务窗口环境建设力度,整改存在问题,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省、市级文明行业创建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提升行业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影响力。二是加快服务窗口信息化建设。抓紧抓好服务窗口信息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推动网上执法、网上办事、网上服务,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人民群众。三是开展“满意在窗口”系列服务活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优质服务、文明礼貌服务、便民利民服务、窗口文明引导志愿服务、办事流程“一体化”等系列服务活动,提升服务窗口群众满意度。四是加强服务窗口督查指导工作。健全和完善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对群众投诉的情况和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结合行风政风建设,聘请行风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开展行业窗口自查、互查活动,组织人员对服务窗口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抓好整改。

  4.抓好基础创建,推进全行业文明创建工作。一是提高行业单位参与文明单位创建层次和比率。各单位要全面参与文明单位创建,做到单位全覆盖,全员参与文明单位创建。二是提升行业单位创建文明单位质量和水平。各单位要按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和要求,加强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培训、检查,培育典型,总结经验,交流推广。

  三、工作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5月底前)。各个单位根据统一部署,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创建活动标准、序时进度、工作责任和推进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6月初至9月中旬)。结合实际确定本单位创建目标,开展各具特色的创建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4年9月下旬)。总结阶段性工作,推广先进典型,巩固活动成效,推动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持久开展。接受市区文明办督查,并按要求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文明行业创建工作作为提升队伍素质、提高服务能力、推动事业发展的要事来做,健全组织结构,制定创建计划,完善制度措施,扎实开展好“诚信在行业满意在窗口”主题创建活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注重整体推进。各单位要把“诚信在行业满意在窗口”主题创建活动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整体把握创建工作的综合性和系统性,广泛组织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班组”和“文明职工”等系列创建活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推进的创建格局。

  3.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把开展“诚信在行业满意在窗口”主题活动与行业评先、评优结合起来,与岗位绩效考评结合起来,大力推进诚信建设,深化基层单位创建,树立行业文明形象,实现行业窗口满意服务。市委文明办将把开展“诚信在行业满意在窗口”活动情况纳入文明行业、文明单位考评。

  各单位活动方案于5月底日前上传至市住建局党办(邮箱:smjsjdb@163.com),其它有关资料于9月30日前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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