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管控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01-24 15:22

明建〔2024〕3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

  为有效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2024〕2号)《福建省住建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闽建安〔2023〕4号)《关于进一步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市政管网设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的通知》(闽建安函〔2023〕10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管控,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县(市、区)抓好落实。

  一、健全有限空间安全管控机制

  (一)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各县(市、区)要督促指导乡镇生活污水市场化第三方企业持续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有限空间作业操作标准,严格危险作业人员上岗要求,建立危险作业审批及检查制度, 明确有限空间(下井)作业应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单、安全交底单、下井作业票“三联单”制度,严格遵循“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强化非常规作业时段安全管控,严防人员失管、违规下井。

  (二)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各县(市、区)要组织乡镇生活污水市场化第三方企业建立岗前培训、定期轮训、有限空间作业前再培训制度,全覆盖培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有限空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及救援装备的正确使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等。通过具体事故案例,加强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安全生产素质,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按效付费制度。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制定出台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明确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并加强对乡镇生活污水市场化第三方建设运维主体的考核与监督,制定考核机制,将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对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市场化第三方建设运维主体的考评内容,实行按效付费。

  (四)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乡镇生活污水市场化第三方企业应根据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辨识可能的安全风险,明确救援工作分工及职责、现场处置程序等,制定科学、合理、可行、有效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培训,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以及应急救援人员掌握应急预案内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切实提高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坚决杜绝盲目施救。

  二、加强有限空间现场安全管理

  (一)开展风险辨识并建立台账。各县(市、区)要组织市场化第三方企业根据有限空间的定义,对辖区内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存在的有限空间及其安全风险进行风险辨识评估,重点筛查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防护要求等基本情况,进行分类标识,在显著位置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告知牌,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二)配置防护设施设备。乡镇生活污水市场化第三方企业应根据有限空间作业环境和作业内容,开展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网有限空间作业时应配齐通风、检测、通讯等安全防护设备、个体防护用品及应急救援装备,所有设备用品实施清单式管理,定期检查更新。作业人员下井时,应佩戴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等装备,确保作业安全。同时,要加强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制定专人管理,确保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若发现设施设备影响安全使用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三)规范有限空间下井作业。开展有限空间下井作业应严格落实安全作业流程,要严格遵守并做到“五必须五严禁”,一是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二是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三是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四是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培训不合格者上岗作业;五是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的,发包单位应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发包单位应对承包单位的作业方案和实施作业进行审批,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三、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要建立“企业自查、乡镇巡查、县(市、区)抽查”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各方责任主体需履行的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职责、监督检查频次和检查内容等。

  (一)企业自查:涉及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的相关企业主体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除抓好设施和管网建设工程安全外,在管网施工维护、处理设施掏淤、设备更换等作业时要切实抓好有限空间管控。作业前要向乡镇属地和县级住建部门报备。要建立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培训制度和应急预案,并按制度和作业规范要求开展巡查检查。对于自检发现的问题、属地乡镇和主管部门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均应实施闭环整改管理。

  (二)乡镇巡查:各乡镇要组织工作人员每周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进行巡查或视情对已报备的下井作业进行核查,发现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即要求作业人员提供作业审批情况。对没有审批、现场人员不属于作业人员名录内人员的、未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作业现场未有专人负责监护工作的、照明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的,列为重大事故隐患,要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限期整改,并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住建部门依法处理。整改完成后经县级住建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作业。

  (三)县级抽查: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属地乡镇及相关企业主体的督促和指导,每月对辖区内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开展巡查,视情对已报备的下井作业进行核查,督促企业主体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现场管控。各县(市、区)要用好省住建厅“四不两直”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并及时在系统上录入完善。

  四、其他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区)要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列入年终考评内容,对检查发现有限空间作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属地乡镇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等问题,相应扣分,并抄告属地政府严厉通报。

  (二)加强节假日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请各县(市、区)认真落实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节假日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和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逐项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并迅速开展乡镇生活污水管网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请各县(市、区)在组织市场化第三方主体全面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所有乡镇和运维单位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各县(市、区)全覆盖排查整治情  况请于1月30日前盖章报市住建局城建科(a8592909@163.com)。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节假日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和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建办村〔2024〕1号)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4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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