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建〔2023〕4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城管局、发改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提升我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水平,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闽建科〔2022〕1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各县(市、区)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
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现“双碳”目标任务的重要举措,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载体,是补齐城乡建设短板、提升群众“三感”的重要抓手。各县(市、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围绕省、市城乡建设重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实施方案》及有关政策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深入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大局中来,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看待问题,做到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
二、加强组织保障
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各级职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协作、全民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定期会商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到多方式、多途径、多角度推动我市城乡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各级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严抓细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做到情况明、研判准、措施对,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三、抓好工作落实
各县(市、区)要结合生态省、生态文明试验区、“双碳”目标等工作要求,把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各项任务指标落细落小落实,确保每项工作举措都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和地方实际情况。同时,要聚焦城乡建设重点领域、重要区域、重大项目,摸清摸透所做工作领域的基本情况,认真梳理短板弱项,找准工作发力点、突破口、主抓手,理清工作思路,制定任务清单,细化推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全力以赴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坚决完成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
附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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