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三明市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0-04-15 16:54

明建办〔2020〕4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2020年三明市城乡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三明市城乡建设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决胜小康社会决胜的一年,是完成“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的收官之年,全市城乡建设工作要围绕做好“四篇文章”、聚焦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统筹抓好城乡面貌品质提升、系统推进城市更新、着力民生基础设施建设,打赢农村人居环境、精准脱贫、两高整治三大攻坚战,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推动全市城乡面貌持续改善提升。 

  一、围绕老城更新,提升城市品质 

  1.补齐民生基础设施短板 

  一是继续实施“九大工程”,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城市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及黑臭水体治理,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预计新增城市道路170公里、城乡各类地下管网470公里,新增绿道130公里、城乡公共停车泊2500个,新改扩建城乡公厕247座,提高中心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优化城区、做强县城、培育小镇,进一步改善城乡景观面貌。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明委发〔2017〕18号)要求,对标对表,力争24个主要指标达到或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提升城市供水水质 

  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推进城市供水厂提升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4座老旧水厂工艺提升改造。加快市政供水管网改造,2020年新建改造城市供水管网45公里以上。推进老旧小区供水设施改造,2020年完成600户供水设施“一户一表”改造。建立专家技术督导制度,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开展2020年度水质抽检及全市供水行业规范化管理考核与供水企业安全生产运行评估。 

  3.提升燃气普及率 

  为适应城市发展,满足城乡生产生活发展需要,加快各地燃气新建管网铺设以及老旧管道更新速度,推进海西生态工贸区燃气管道的延伸,推动汽车加气站项目建设,对《三明城区燃气规划(2012-2020)》进行修编,到2020年底,县域燃气普及率达到96%以上。 

  二、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成一革命四行动目标 

  4.乡镇生活污水治理 

  逐步提升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能力,推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市场化,提标改造乡镇生活污水设施,完善细化乡镇污水管网,提高进出水水质和水量监测能力,初步实现建制镇污泥统筹集中处理处置,2020年各县(市、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70%,重点镇污泥无害化处置率比2015年底提高5个百分点。一是大田、梅列、三元、永安抓紧完成9个未正常运行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工作,尽快恢复正常运行。二是提高进出水水质和水量监测能力。规模3000吨/日(含)以上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安装进出水水量和水质监测设备;3000吨/日以下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安装进出水量计量装置。水量和水质监测设备应符合标准,6月底前安装完成。三是落实2017—2018年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格化粪池)排查整治回头看,按照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并于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 

  5.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2020年,所有乡镇(集镇区)和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所有乡镇(集镇区)和行政村、90%以上自然村组,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离”。加快完成简易填埋设施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一是加快推进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158处简易填埋设施整治,4月底前全面完成市级行业审查、5月底前全面完成销号,完成农村生活垃圾简易填埋设施整治。二是加快永安市大湖镇旧简易垃圾填埋场整治验收销号进度,5月底前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三是提升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完成13个乡镇垃圾转运站改扩建及转运车辆购买,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能力。四是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处理模式,合理布局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加强环卫设施设备的管护和保养,夯实常态化治理巡查机制,推动建立偏远地区垃圾常态化治理机制。五是贯彻落实《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总结2019年各县(市、区)“干湿”分类试点村经验,宣传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一张图”,全面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六是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借鉴闽清等地做法,推行以县域为单位将农村生活垃圾转运、清扫保洁、公厕管护一并打包,统一委托第三方运营,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6.农村公厕建设管护  

  一是在“为民办实事”乡镇公厕57座、村庄公厕120座的基础上,布置12个未实现万人指标的乡镇、285个村庄建成水冲式公厕,实现乡镇(集镇区)每万人有3-4座公厕、村村建成1座以上水冲式公厕的任务。二是健全公厕日常管理长效机制,宣传推广农村公厕建设管护“一张图”,将公厕纳入村庄日常保洁工作,落实“一长两员”(公厕长、管理员、保洁人员)及联系方式和管理制度上墙。对照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 

  7.既有农房整治  

  大力推进既有农房整治,推动我市村庄建筑风貌年内有明显改观,2020年做到新建农房建设规范有序,实现既有农房整治“镇镇有示范”。根据省上部署,2020年全市完成6000栋以上既有农房(裸房)整治,各县(市、区)根据任务分解表推进整治工作。 

  8.村容村貌提升  

  一是推进房前屋后整治。发动村民实施房前屋后扫清楚、拆清楚、摆清楚,发展庭院经济,打造美丽庭院,全市完成85%的村庄整治。二是创建美丽乡村特色景观带。结合12个市级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和24个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各县(市、区)创建1条以上美丽乡村特色景观带。三是提升镇区品质。推进镇区主要街道综合整治,开展乡镇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提升,每个乡镇镇区建成1条以上整洁有序“示范街”。 

  三、围绕世界遗产大会,做实“四篇文章” 

  9.持续推进历史建筑认定公布工作 

  为进一步发掘具有一定保护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历史文化遗存,各地要按照《福建省历史建筑认定导则(试行)》要求,加快历史建筑认定公布。一是尤溪县、大田县要于2020年6月前,完成第二批历史建筑认定公布。二是要将已公布历史建筑相关数据上传住房城乡建设部“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数据信息平台”(www.caupd.com)。 

  10.开展历史建筑修缮保护利用工作 

  一是推进128历史建筑修缮、测绘建档。各地要按照《历史建筑测绘标准》要求开展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工作,形成测绘归档成果。2020年8月底前完成简略测绘建档,9月底将测绘建档成果上传至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数据库。对需迁移与复建的历史建筑和濒危历史建筑开展全面测绘,并选取重点部位进行典型测绘;对需修缮维护和活化利用的历史建筑开展典型测绘。二是编制保护图则。参照《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编制示范案例》,开展定线落图,编制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确定历史建筑保护类别、保护区划、保护要求、保护措施等。2020年9月底前完成定线落图及保护图则编制,12月底前将成果上传至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数据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三是规范挂牌保护。要制定能体现本地地域建筑文化特色的历史建筑保护标识牌,标识牌内容要标注名称、编号、时间等内容,在标志牌上要设置二维码,方便市民扫码获取历史建筑的建筑年代、建筑风格及历史故事等信息,各县(市、区)要在11月底前完成历史建筑挂牌工作。四是推进修缮维护和活化利用。各地要参照《福建省传统民居提升修缮与活化利用技术指南》内容刚开展历史建筑修缮维护和活化利用工作,启动1处以上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或活化利用示范项目。优先抢救濒危历史建筑,确保历史建筑不倒不盗,鼓励集中连片开展来说建筑本体及周边环境的日常保养、修整加固,保护整理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 

  11.开展“十街十巷、百村千屋”行动 

  一是根据省、市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结合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六个一批”,开展“十街十镇、百村千屋”行动”。推进1个历史文化街区、1个历史文化名镇、14个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重点改善提升以及128处历史建筑修缮保护利用,充分展示地方特色和古村文化。二是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做好迎接世界遗产大会筹备工作,重点推进泰宁县新桥乡大源村传统村落提升、宁化县曹坊镇下曹村传统村落提升等12个重中之重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6月底前完成8个村落保护提升工作。 

  12.开展保护规划编制、审查、报批 

  一是加快保护规划编制和送审工作。根据《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的规定,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规范》等相关规范,加快完成大田乡华兴乡杞溪村、大田乡屏山乡许坑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并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保护规划编制及送审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23个中国传统村落、65个省级传统村落的保护规划编制。二是组织保护规划技术审查。根据《省住建厅 文物局关于委托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审查工作的通知》(闽建风貌函20208号)要求,对沙县富口镇、永安吉山村、尤溪半山村3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进行技术审查,完成宁化县曹坊镇下曹村、永安市槐南镇洋头村等14个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报批工作。 

  13.开展传统村落申报筹备工作 

  深入推进我市传统村落历史与文化的传承和延续,围绕“四篇文章”,紧扣“红色文化、工业文化、客家文化、朱子文化”等地域特色,对全市尚未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村庄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全市传统村落申报筹备库,对已批准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进行调研考察,建立重点改善提升库,为全市历史文化保护、改善提升打好基础。 

  四、围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落实城镇工作会议精神 

  14.加强城乡建筑风貌管控 

  一是鼓励“名家大师”参与城乡规划和建筑设计、咨询,支持鼓励三明学院等高校及社会设计机构参与各县(市、区)有关政府投资项目的规划建筑设计,提高县(市、区)及乡镇的设计水平。二是推动农村建房管控制度化。结合省住建厅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试点、自然资源部门农村新型住宅小区集中建设试点以及农业农村部门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创新制度+科技模式,固化《三明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规定》有关制度,加强农村建筑风貌管控,引导农村村民合理有序建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三是推动各地在《三明市农村村民建房风貌控制通用图集》基础上,编制深化的、适应地方特色的农房建设通用图集,继续推进一批省级村镇住宅小区建设试点,建成一批宜居型示范农房。 

  15.开展危房改造 

  一是根据省上部署,2020年6月前,完成全市67户贫困户危房改造。二是开展危房改造“回头看”排查整改,3月底前全面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共同居住的联体房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在今年6月底前整改到位、消除隐患。三是继续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各类贫困户全覆盖危房鉴定,确保一户不漏,9月底前将各类贫困户现状房屋危险等级、鉴定时间、鉴定单位等信息采取挂牌、上墙等形式逐户标明。四是完成脱贫攻坚验收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建立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的档案信息,县级住建部门会同扶贫部门4月底前完成审核录入。五是完善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机制,做到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六是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成效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多种媒体渠道,对先进事迹和人物进行宣传和表扬,营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成效的积极舆论氛围。 

  16.加强农房质量安全管理 

  一是敦促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三明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规定》,落实农房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省市农村建房有关制度规定。二是加大易地扶贫搬迁中统规统建建房以及农村新建住宅小区质量安全监督力度。三是健全完善农村工匠培训制度、名录制度及激励机制,加大农村工匠培训,与人社部门配合开展农村工匠技能竞赛,将农村工匠培养成土规划师、土建筑师,成为农村建房的主要施工力量,协助开展农村建房的风貌控制。 

  五、围绕两高整治,统筹城乡环境提升 

  17.深化路地协作 

  各地要完善路地协调会商机制,路地双方推进铁路沿线的“双段长”工作责任制向一线延伸,推动路地深度协作,保持路地双方齐抓共管、共同治理的良好工作格局。推进三明境内铁路9个动车站及5个重点段的站内及红线内绿化美化提升工程,2020年5月底前完成14个绿化美化项目。 

  18.深化城乡环境整治 

  一是围绕全省“两个提升”工作部署,结合确定的18个重要门户、10个重要片区、10条重要线路,统筹协调城乡环境整治“七个改善”122个项目。二是加快“两高”沿线整治5个重中之重沿线整治项目进度,利用春季好时机,发动新一轮“春日攻势”,为世界遗产大会做好筹备工作。三是开展“两高”巩固提升工作,实现“绿化全覆盖、全线不露白、基本无裸房、面貌大改观”。2020年6月底前完成2019年续建、1月份重新摸排增加以及绿化提升项目121个。四是建立长效管护制度机制,做到“整治一线、巩固一线”,防止整治回潮。 

  附件:1.2020年城乡建设任务阶段性安排表 

  2.2020年城乡建设任务分解表 

  3.2020年“两提升”重中之重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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