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整治城市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05-27 16:04

  明建办〔2024〕12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局机关相关科室,局直属相关单位:

  现将《“整治城市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 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4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整治城市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 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和市纪委监委2024年“点题整治”工作部署精神,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整治城市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 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职责分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发展理念,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让群众满意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作、分类治理”的原则,构建餐饮服务业油烟净化治理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油烟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加强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积极配合局城市油烟整治局际联席会各项工作。

  组长:吴丽华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员:翟向东  三明市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主任

  田有粟  三明市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三明市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承担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要经办人员:田有粟。

  三、工作职责

  负责加强对新建住宅小区涉及商业建筑应设专用烟道的施工监管及验收。

  四、整治步骤

  自2024年4月起至11月30日,总体分为三阶段。

  (一)部署阶段(5月10日前)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整治方案。要迅速组织排查梳理,摸清本辖区新建住宅小区涉及商业建筑设立专用烟道情况(附件1)。附件1和整治工作相关人员名单(附件2)于5月10日前报送市住建局。

  (二)实施阶段(5月11日-10月31日)

  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从5月起,每月21日前,各地将统计情况(附件1)报送至市住建局,动态更新。对本市新建住宅小区涉及商业建筑确需设置餐饮服务功能并且已设计专用烟道的,属地质监部门应将专用烟道设置情况纳入竣工验收,对是否按图施工进行把关,发现未按图设置专用烟道的,不予验收合格。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对整治行动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进行总结。餐饮油烟整治工作总结、体制机制建设等相关成果性材料报送,于11月15日前统一报送至市住建局(联系人:田有粟,联系方式:178****3865,电子邮箱:sm8593788@163.com)。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精心组织,真抓实干,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细化职责,周密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要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单位要积极配合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紧紧围绕整治目标任务,扎扎实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落实,做到执法、服务两到位,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检查,严格执法。各单位要针对餐饮油烟专项整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打好餐饮服务行业油烟污染治理攻坚战。

  市住建局将适时对各县(市、区)住建部门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和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

  附件:1.新建住宅小区涉及商业建筑设立专用烟道情况统计表

  2.各县(市、区)住建部门整治工作相关人员名单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