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2-06-10 11:24

各县(市、区)住建局:

  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保障全市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正在强力推进,省住建厅每天统计通报实名制各项指标管理情况,并公布了地市(2021-2022)全年实名制管理情况。根据我局对各县(市、区)实名制管理各项指标不定期抽查情况梳理统计,现公布2022年4-5月实名制管理情况。各县(市、区)要对照通报情况,对未达标指标、未落实制度,立即督促项目落实整改。

  一、部、省平台对比

  截止至2022年5月31日,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平台数据显示我市在建项目308个,其中实施实名制考勤的项目282个,占比91.73%。考勤工人17648人,有考勤项目平均到岗工人数63人。省劳务实名制平台数据显示我市在建项目298个,其中实施实名制考勤的项目288个,占比96.64%。考勤工人21921人,有考勤项目平均到岗工人数76人。部、省平台数据还是未保持同步。

  二、部平台岗位设置预警

  项目经理或总监岗位预警数60个,其中三元21个、大田8个、将乐6个、占比较高(详见附表1)。

  三、实施实名制项目情况

  (一)实名制平台在建项目考勤更新率各县基本能保持90%以上,泰宁、清流、将乐低于90%。

  (二)实名制在建项目占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在建项目比例,三元、大田、明溪(79.55%)占比较高,均在60%以上,宁化、清流占比较低,均低于40%(详见附表1)。

  四、实名制考勤人数情况

  从单个项目平均到岗工人数看,三元、沙县平均到岗人数达到考核要求高于80人,其余各县均低于考核要求的80人以上。其中市本级、建宁、明溪、将乐平均到岗人数较低,均在40人以下(详见附表1)。

  五、项目经理及总监到岗情况

  各县项目经理到岗考勤率大部分高于80%,均高于考核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到岗考勤率各县基本高于考核要求,泰宁考勤率较低,低于50%(详见附表1)。

  六、工程款支付担保上传情况

  省级实名制平台显示各县(市、区)工程款支付担保上传率100%,实际大部分项目上传的工程款支付担保不符合规定要求(详见附表2)。

  七、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大实名制管理工作力度。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在建项目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检查力度,采用线上抽检、线下核查的方式,利用省级实名制平台对建筑工人和项目管理人员考勤真实性和人员状态进行日常抽查,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对于发现项目考勤存在弄虚作假的,或人员进(暂)退场状态与实际不符的,按规定纳入合同履约予以评价;对于一直未落实实名制考勤的项目,各县主管部门要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对无故不进行考勤的项目,视为未按要求落实实名制工作,可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市局将继续对各县(区)实名制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和情况通报。

  (二)做好合同履约评价工作。一是严格按照《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2021年版)》要求,将工程总造价在4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纳入实名制信息化监管和合同履约评价范畴。二是做好项目状态管理。对于施工企业申请项目状态变更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和变更;对于在建项目状态与省级实名制平台上不符的,应按弄虚作假纳入合同履约予以评价;对于项目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施工图纸的要求全部建成、具备投产(试投产)或使用条件,并且建筑工人全部退场的,项目状态可变更为完工并终止评价。三是组织合同履约开展现场检查,对建筑工人劳动合同签订、建筑工人及项目管理人员实名信息登记、“维权告示牌”设置情况进行检查,实现辖区在建项目评价季度内合同履约现场检查全覆盖。

  (三)做好欠薪欠款案件查处。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主动做好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原因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查处工作,积极配合人社等部门做好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查处工作;二是联合人社部门持续深化推进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对照整治重点全面开展排查核查。推进拖欠工程款项目整改,重点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完工不竣工验收、验收不结算、结算不支付工程款问题。充分利用省级实名制平台归集在建项目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排查省级实名制平台项目登记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工资保证金、工资专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督促信息登记错误、不实的,或工资专户与银行数据不匹配的项目及时做好整改,提升工资支付监控预警效能;三是贯彻落实《福建省关于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有关工作要求和任务分工,排查本级注册的建筑安装领域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情况,按时汇总上报同级清欠办。

  (四)对照通报情况,各项指标未达标,制度未落实到位,各县(市、区)要立即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整改落实。

  附件:1. 2022年4-5月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

  2. 省实名制平台工程款支付担保不符合规定项目一览表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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