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宜居指办〔201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明市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明政文〔2014〕40号),三明市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已经成立。现将三明市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简称“市宜居办”)组成人员名单及职责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曹榕庆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常务副主任:王国平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副 主 任:刘 辉 三明市农办副主任
苏世斌 三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吕谋才 三明市水利局副局长
罗振青 三明市旅游局副局长
苏宗发 三明市城乡规划局副调研员
成 员:洪华堂 三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肖世龙 三明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 连 三明市监察局副局长
林 坚 三明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锦生 三明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得乾 三明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江锦健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林起棉 三明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冬松 三明市农业局副局长
李红勋 三明市林业局副局长
茅声禄 三明市卫生局副局长
邱 伟 三明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亚珍 三明市体育局副局长
张清龙 三明市移民局副调研员
张爱武 三明市铁办副主任
王风华 三明市电业局副总经理
吴存兴 三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处级干部
二、机构设置
市宜居办按照行动计划任务要求分为6个项目工作组,分别是市农办牵头负责的“美丽乡村、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公路铁路沿线整治”工作组,市规划局牵头负责的“城镇‘三边三节点’、提升特色景观带和创建宜居环境建设示范县”工作组,市文广新局牵头负责的“打造市级历史文化旅游名村”工作组,水利局牵头负责的“小流域治理”工作组,市旅游局牵头负责的“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 工作组,市住建局牵头负责的“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城市完整社区打造、市政道路和管网提升、绿道网建设、‘闽江’流域范围污水处理”工作组。
三、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组织编制三明市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指导各县(市、区)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汇总年度三明市宜居环境建设项目清单。
(二)负责联络三明市宜居环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跟踪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汇总各县(市、区)项目建设相关信息,及时将项目进展情况报送至省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三)建立健全工作考评机制,明确项目验收责任,完善考核办法。
(四)对接三明市主要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素材,负责将项目进展、城乡面貌和质量改善、群众受益等方面的消息见诸媒体。
(五)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专项资金和奖励资金的安排、下拨和使用情况。
四、成员单位职责
市住建局:牵头负责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打造城市完整社区、实施市政道路和管网提升、绿道网建设、推进“闽江” 流域范围污水处理等方面工作。
市农办:牵头负责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抓好公路铁路沿线整治。
市文广新局:牵头负责打造市级历史文化名村,负责制定具体的市级历史文化名村创建实施方案,积极发掘、传承、发展历史文化,指导古建筑修缮、设施建设及保护规划工作。
市水利局:牵头负责加快小流域治理,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新农村建设,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做好生态护坡、驳岸及岸线景观建设。
市旅游局:牵头负责加快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加强风景名胜区和旅游景点旅游配套设施建设。
市规划局:牵头负责城镇“三边三节点”规划建设和景观整治、重点打造特色景观带、创建宜居环境建设示范县方面工作。
市委宣传部:协调三明市主要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宜居环境建设项目立项、可研等前期工作,优先将符合投向的宜居环境建设项目纳入投资申报计划。
市监察局:负责对宜居环境建设情况进行监察,对发现的违规问题进行问责。
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宜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宜居环境建设项目“以奖代补”实施方案、引导相关部门的专项资金投向宜居环境建设项目。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宜居环境建设用地管理和供地保障。
市环保局:负责做好宜居环境建设涉及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协同抓好农村(村庄)生活污水处理。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督促推进宜居环境建设涉及的交通枢纽建设。督促指导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整治,协助恢复公路沿线因施工造成的山体、绿化破坏以及清理弃渣、临时工棚等景观环境修复工作。改善提升村庄道路通达水平,完善“村村通”。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协调社区建设,制定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社区服务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抓好督促落实。
市农业局:负责做好小流域综合治理区域内的面源污染清理整治和农业废弃物治理。
市林业局:负责抓好宜居环境建设涉及的高速公路、过境公路和铁路红线外沿线两侧的绿化;抓好宜居环境建设项目周边的山体绿化;抓好市县镇村周边一重山的山体绿化和示范绿色村庄建设。
市卫生局:负责推进宜居环境建设涉及的城市社区和村庄的卫生服务事业发展。
市教育局:负责推进宜居环境建设涉及的城市社区和村庄的教育设施的建设。
市体育局:配合抓好绿道及其体育配套设施建设。
市移民局:负责抓好宜居环境建设涉及的移民村的整治提升。
市铁办:负责协调督促宜居环境建设涉及相关铁路建设业主落实高速铁路沿线红线范围内的整治和绿化工作,督促铁路建设业主对铁路沿线因施工造成的山体破坏以及弃渣、临时工棚自然地貌受影响的景观环境恢复。
市电业局:负责城乡电网改造,落实宜居环境建设涉及的电力线路建设改造和线路梳理规范,统筹城市电力线路下地建设。
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宜居环境建设涉及相关公路沿线红线范围内的整治和绿化工作,以及对公路沿线因施工造成的山体破坏以及弃渣、临时工棚自然地貌受影响的景观环境恢复。
各县(市、区)政府应按明政文〔2014〕40号要求,相应成立指挥部及办公室,具体组建方案、组成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请于3月25日前报送市宜居办。
联系电话:8595631
电子邮箱:smyjhjb@163.com
三明市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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