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十五【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5-04-30 10:05

  基本情况:大田县江山印小区建设项目--兴田休闲广场项目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4年4月私自开工,根据大田县住建局调查人员现场勘验及查阅资料,该项目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兴业休闲广场景观工程的施工,该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条“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规定。

  行政处罚、处理情况:大田县住建局认定大田县江山印小区建设项目--兴田休闲广场项目存在违规建设行为,并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建设单位三明市某开发有限公司处以建设工程造价(2370000元)1%的罚款23700元,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薛某、现场负责人张某分别处以处单位罚款数额5%的罚款1185元;对施工单位福建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0000元,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江某、现场负责人陈某分别处以处单位罚款数额5%的罚款500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