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2024年2月,三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建筑市场专项整治中发现三明某建设有限公司涉嫌存在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承揽项目的违法行为,2024年3月5日依法立案调查。三明某建设有限公司原企业资质为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于2022年12月2日被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撤回相应资质。2023年5月-12月期间该企业在无资质的情况下承揽了三元区崇桂新村19幢和仁新村9幢旧宅加装电梯施工。
三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认定三元区崇桂新村19幢和仁新村9幢旧宅加装电梯施工活动中存在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承揽项目的行为,并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处理结果:2024年5月24日三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第二款、 第七十三条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G301.60.2的规定,对公司处工程合同价款146万元的2%的罚款即人民币29200元、没收非法所得6044.78元,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宋某亭处单位罚款数额的5%的罚款即人民币14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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