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申报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采用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国家标准或 《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地方标准进行设计、施工、运营、改造;
(二)已通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并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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