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三元区公租房的条件?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3-09-12 15:24

  1.符合原廉租住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成员构成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满28周岁的未婚子女、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监护人。

  (2)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单身申请人应年满28周岁,但年满18周岁且属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残联认定的二级(含)以上重度残疾的单身人员可单独作为一个家庭申请。

  (4)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三元区城镇(含所辖乡镇)居民常住户口,且至申请之日已满3周年。

  (5)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三元区当年城镇低保标准3倍(即29340元/年·人以下)。

  (6)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

  (7)家庭人均财产4万元以下。

  (8)未享受过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优惠购房或其他待遇。

  (9)已享受政策性优惠购房但离婚析产时未分得政策性住房,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在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视同未享受政策性住房政策:①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的;②离异满5年且单身的。

  (10)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三明市区没有房产交易行为的,没有机动车辆(不含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店面的。

  (11)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2)其他条件。

  2.三明市三元区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三元区无房并单身。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中专(含)以上学历。 

  (3)已在三元区就业(含所辖乡镇),已与三元区用人单位签订正式任用合同并正在实际履行中。 

  (4)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一年度三元区当地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2倍(即95624元/年·人),且申请人财产在12万元以下。

  (5)未享受过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且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三元区没有房产交易行为的,没有机动车辆(不含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店面的。

  (6)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本市三元区城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条件

  (1)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成员构成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满28周岁的未婚子女、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监护人。

  (2)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单身申请人应年满28周岁。但年满18周岁且残联认定的二级(含)以上重度残疾的单身人员可单独作为一个家庭申请。

  (4)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三元区城镇(含镇)居民常住户口,且至申请之日已满3周年。

  (5)申请人已在三元区就业(含所辖乡镇),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实际履行中。

  (6)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三元区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即47812元/年·人以下)。单身申请人个人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市区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5倍(即71718元/年·人以下)。

  (7)家庭人均财产8万元以下,单身申请人12万元以下。

  (8)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

  (9)未享受过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优惠购房或其他待遇。

  (10)已享受政策性优惠购房但离婚析产时未分得政策性住房,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在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视同未享受政策性住房政策:①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②离异满5年且单身。

  (11)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三元区没有房产交易行为,没有机动车辆(不含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店面。

  (1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3)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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