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建设局2008年主要工作情况和2009年工作思路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08-01-05 10:29

  2008年,我市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建设厅的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号召,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及省建设厅确定的工作任务,全市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团结一致,全力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活动,狠抓城建项目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发展壮大建筑业,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城市建设档次和品位,推进城乡建设持续发展。市委、市政府授予我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单位”。市人大常委会授予我局“2007-2008年度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授予我局“2005-2008年度三明市政协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市政府授予我局“行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集中进行行政许可审批服务示范单位”、“网上审批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刘玉海、谢炳生、蔡丽花等三位同志荣获“福建省建设系统公交驾驶员十大技术标兵”称号

  一、2008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城市基础设施日趋完善

  1.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完成列东街(东新五路-徐碧铁桥)、东新三路和东新四路等道路的改造,西江滨南路(花香藕淑段)沿河绿地景观建设,东霞桥改造等工程建设;续建白沙路、长安路一期、二期工程;开工建设翁墩立交、化机涵洞拓宽改造工程。2008年累计完成投资5639万元。

  2.市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为提高生活污水的收集量,市政府将污水管网改造列入2008年三明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了下洋三路污水管网、育才路污水管网、铁路新村污水管网、东霞涵洞污水截流、三化排污管改线工程等市区管网改造工程建设,长度3.07公里,总投资999万元。

  3.继续推进垃圾处理产业化。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水平,开展三明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可研、环评等前期工作,目前,《三明市(永安市、沙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毕,近期将召开评估论证会。

  4.加大公交场站建设力度。根据《三明中心城市公共交通规划》, 2008年重点推进贵溪洋综合停车场建设。该项目征地面积63亩,由政府划拨,总投资3154万元,目前正在做可研、环评和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

  5、按期完成三明市科技会展中心场馆建设和室外装修及广场道路建设工程,确保第四届林博会顺利召开。累计工程量1.4亿元。

  6、加快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工作。建成泰宁县污水处理厂和将乐、清流、宁化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提高了全市污水和垃圾处理率,2008年底全市污水处理率达5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52%。开工建设宁化县、尤溪县、将乐县污水处理厂、尤溪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泰宁县垃圾处理场和建宁县垃圾处理场。开展大田、明溪、建宁、清流县污水处理和大田县垃圾焚烧处理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建筑业整体竞争能力不断提高

  1、主要指标情况。今年以来,全市紧紧围绕做大做强建筑业,认真贯彻落实《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明政文[2007]112号)文精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促进建筑业较快发展。截至12月底,全市晋升一级资质建筑业企业4家,晋升二级资质建筑业企业8家,新设立建筑业企业13家,2008年全市127家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产值67.2亿元,比增39.2%;完成省外产值8.67亿元,比增42.8%

  2008年全市新许可项目345个,建筑面积258.53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31亿元。全市所有受监工程质量总体趋于平稳,没有发生三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

  2、主要成效。一是建立了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壮大的政策支持基本框架体系。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建筑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壮大,5月份我局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制定了《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我市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专业工程承包名库,并于61日开始执行。6月份根据市政府印发的《三明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意见》,我局联合市发改委制定了《三明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建立三明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名录库,并在71日已开始推行。同时,为了我市建筑业资源的合理配制,我局与市统计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做好2008年度建筑业产值考评事项的通知》(明建筑字[2007]123号),明确了“市属建筑业企业在十二县(市、区)承接施工任务,视同为项目属地建筑业产值,参与项目属地年度建筑业产值考评”。

  二是支持我市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在外埠市场与当地企业同场竞技。充分开发利用我市在外埠的房地产、水利水电项目投资商的地缘、血缘关系,以乡情乡谊为纽带,促使我市建筑业企业取得相关项目的承包权,并以此为立足点,与当地企业同场竞技,有效地拓展我市建筑业企业的外埠市场,闯出一片新天地。

  三是跟踪服务,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市建筑业企业队伍,提高核心竞争力。为使我市建筑业企业在市场开拓和市场管理两方面都有新发展、新突破,增加企业发展后劲。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市建筑业企业队伍,提高核心竞争力,我局深入企业、调查研究、跟踪服务,积极扶持条件成熟的建筑业企业晋升高一级资质等级及专业工程施工增项资质;积极引进外地企业入明创业。

  四是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督促工程项目的承发包进入有形市场交易。认真贯彻《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补充规定》、《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试行)》,完善、改进招标最低控制价的计算办法,进一步规范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维护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质量安全层级管理,开展整治督查,确保安全指标控制在范围内。2008年根据各级党委、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加强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认真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月”活动、“质量月”活动、建筑质量安全大检查、在建重点项目质量安全专项督查等工作,并取得实效。

  (三)房地产业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008年全市房地产完成投资66.32亿元,同比增长40%;商品房施工面积538.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0.4%,商品房销售面积77.3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0.8%。其中市区房地产完成投资16.15亿元,同比增长23.28%;商品房施工面积167.7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2.7%,商品房销售面积18.0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66%。。

  2、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制度建设。

  成立三明市低收入家庭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修订出台了《三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规定》(明政文[2008]64号)、《三明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规定》(明政文[2008]61号)、《三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意见》和《三明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实施意见》,制定了《三明市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006-2010)。各县(市)也制订出台了相关政策。

  3、较好完成廉租住房建设的目标任务。

  省政府2008年下达三明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目标任务为:新增廉租住房保障500户,其中新增实物安置100户,新增货币补贴400户;新增经济适用住房600户。市政府按照省政府目标任务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向各县(市)分解下达了2008年目标任务数。全市2008年度新增廉租住房保障654户,其中新增货币补贴538户,新增实物配租116户;新增销售(预售)经济适用住房1015套。三明市区2008年新增发放货币补贴148户,新增实物配租30户(2008年市区共完成102套廉租住房的建设、改造和选房工作,其中30户已入住,其余72户绿景花园配租户将于2009年上半年入住);各县(市)共新增货币补贴390户,新增实物配租86户。

  2008年全市共归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4780.04万元,其中地方财政预算资金1340.5万元,公积金增值收益金提取537.64万元,土地出让金净收入提取1329.4万元,其他资金144.5万元,省级专项补助资金600万元(其中市级140万元),中央专项补助资金828万元(其中市级72万元)。在建廉租住房项目12个,建筑面积4.03万平方米625(其中配租到户116),施工面积2.509万平方米,完成投资3030万元。

  4、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在建项目18个,总建筑面积50.09万平方米。2008年度完成投资3.34亿元,施工面积39.4万平方米,竣工12.13万平方米。

  2008年度新增销售(预售)经济适用住房1015套,其中三明市区新增销售(预售)经济适用住房107套(其中绿景花园242套经济适用住房已完成选房工作,正处于合同签定阶段);各县(市)新增销售(预售)经济适用住房908套。同时,我市积极探索经济租赁房及限价商品房的建设,待省上《经济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政策正式出台后,我市将制定相应的政策。目前,永安市和沙县已经试点进行经济租赁住房建设。

  5、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全市重点开展了房地产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印发了《三明市开展房地产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建房字[2008]6号), 转发了《福建省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市中心支行转发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帐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福建设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的紧急通知》,对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制订了《三明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登记表》,对符合条件的10家房地产中介机构予以备案登记。按照《三明市开展房地产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规定,目前,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工作已基本结束,下一阶段将进入集中整治阶段。

  6、主要工作成效。

  1)住房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市委、市政府对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高度重视,按照省上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2008年修订出台了《三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规定》、《三明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配套措施,确保住房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向各县(市、)下达了2008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

  2)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及保障范围扩大。全市符合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户数共计5161户,符合低保家庭应保尽保户数共计1383户,已通过廉租住房保障户数1213户,其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849户,实物配租364户。根据目前廉租住房筹集情况,在2008年底前将竣工124套廉租住房。三明市区、永安、将乐、大田、清流、明溪已基本完成应保尽保任务。

  三明市区廉租住房保障从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工作正在开展,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及户主夫妻任一方年龄在45周岁以上的其它困难家庭列入2008年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共计5671471人。明后两年我市将逐步扩大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范围,确保在2010年基本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四)家园清洁行动和省级村镇住宅小区试点工作初显成效

  全省开展家园清洁行动以来,我市已有 55个乡镇,593个建制村通过省级考评验收,分别占“十一五”任务镇村总数(按80%目标计算)的 54.7%50.0%。全市累计投入资金7729.4万元,已建成39座农村垃圾转运站,28座焚烧炉,30个乡镇垃圾卫生填埋场,配备保洁人力车937部,机动车104部,保洁人员1339名。

  积极推进省级村镇住宅小区试点工作。今年,省上又批准永安市小陶镇八一小区、贡川镇大贝口小区为省级村镇住宅小区建设试点,至此,已有29个村镇住宅小区被列入省级试点,3个试点被评为省级优秀试点小区。通过试点建设,引导农民改变建设观念。提高了农村的人居环境水平。

  (五)城市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通过“创卫”、“创城”这个平台,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工作运行机制,充分履行综合管理职能,抓好每季度的市容管理考评工作,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全力以赴地开展以治脏、治乱、治差为主要内容“六项整治”。继续把改善社区基础设施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实施精品小区建设和社区基础设施改造,完成市区东安、东霞两个小区改造成精品小区,乾龙兴润、富华、凤岗三个小区改造成重点小区,解决市区各社区内的路不平、灯不明、沟不通和化粪池冒溢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591(梅列区283项、三元区308),社区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环境卫生状况有了明显改观。抓好市区夜景建设和监管工作,市区夜景的规模和档次有了明显提高,为我市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成果、推动城市长效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按照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全省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扎实开展市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制定《2008年市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局党委向21个基层单位和10个局机关科室负责人颁发了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责任书,并认真抓好落实。下发《关于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转发《关于重申党政机关干部不准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有关要求的通知》和《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活动有关要求的通知》等规定,认真落实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明纪律要求,弘扬艰苦奋斗作风,严禁奢侈浪费行为。同时向领导家属发放廉政倡议书,按照市纪委和妇联制作的倡议书,以“亲情助廉”为主题,向每位领导干部家属发放“筑反腐防线,树廉洁家风”倡议书,积极营造干部家庭崇廉耻贪意识。并利用组织社区游园活动的机会,以廉政文化建设为主题进行廉政教育。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市委及省建设厅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精神。制定工作方案,并将28项任务分解到各相关科室和单位。开展《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知识答题活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

  三是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严格执行省建设厅新修订的房屋建设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示范文本,落实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不断规范招投标活动。继续抓好有形市场建设,健全完善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推进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我市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专业工程承包名库录,共有56家企业进入名录库。加强对工程招投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工程检测机构的管理,维护中介市场秩序。建立评标专家培训和从业行为考核制度,规范评标专家抽取和评标专家职业行为。

  四是抓好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遵循“能够推向市场的都要推向市场” 以及“统筹安排、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往年把城市公厕出租、户外广告设置、公共绿地养护、绿化苗圃出租、绿化储备苗木、市区沙溪河面清扫保洁、直管公有非住宅房屋出租、城市垃圾处理特许经营等8个公共资源项目实行市场化配置的基础上,今年实施了市区沙溪河河面清洁承包、市区直管公有非住宅房屋出租、城市公共绿地养护和使用权招标、垃圾废品分捡回收作业市场化运作,收到明显成效。

   五是认真做好纠风工作。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通过设立投诉箱、群众来信来访、网络电话投诉、人大政协代表建议提案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在市建设信息网上开设行风效能建设专栏,并组织行评代表、监督员到各县局和基层单位检查指导,进行明察暗访等。继续抓好清欠工作,今年共处理拖欠工程款投诉件9起,协助劳动部门处理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件3起。落实工作责任,深入开展拆迁纠风工作,全年共受理拆迁信访案件7件,全市没有出现特重大拆迁信访案件。

  六是开展专项治理,规范中介组织。坚持标本兼治、预防为主、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按照《三明市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 重点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监理机构、房地产中介经纪组织等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取得了较好成效。

  (七)效能建设扎实有序

  一是加强机关管理,完善局效能建设制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文明办公,秉公办事,热情服务,倡导“团结、开拓、高效、廉洁”的局机关作风。二是开展绩效评估、政务公开、行业纠风工作。制定《三明市建设局2008年度绩效评估自评方案》,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管理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公开制度建设。将政务公开、绩效评估内容进行责任分解到各科室单位,进一步加强局政务公开和绩效评估工作,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三是严格依法行政。开展各项执法监督检查,认真办理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2008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审查、备案行政处罚案件4件,处罚金额为3.3万元,行政诉讼案件15件,除1件撤诉外,法院均予以维持,保障和促使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实施行政管理。四是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做好来信来访工作。今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3件,政协委员提案81件,群众来信来访件66件,做到件件有落实,有反馈,高质量地完成办理任务。五是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建设,推进网上审批工作。2008年窗口共受理审批服务事项363件,办结360件,办结占受理事项99.17%,其中网上审批办件27件。200810月,市里在我局召开网上审批工作流程现场显示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项目征地、拆迁难度大,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因征地拆迁程序复杂,且被征地拆迁户补偿期望值高与用地方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协调难度加大,虽然各级各部门已采取多种措施,但仍有部分项目交地进度跟不上建设要求。如:长安路一期、二期工程、白沙路征地拆迁问题至今未解决。

  (二)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困难。虽然近两年招商引资缓解部分项目筹资问题,但项目建设资金筹措仍普遍困难。由于银根抽紧,使部分贷款资金不能落实,项目单位筹集资金难度加大,影响了部分项目的实施。

  (三)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效应逐步显现。银行对房地产贷款趋向谨慎,开发商融资难度加大,举牌拿地的底气不足,市场观望气氛浓厚。

  (四)商品房销售面积大幅下滑,开发企业变相降价。新建商品房首度出现滞销现象,已有部分开发企业采取赠送汽车、装修、开盘折扣等措施促销,但效果并不明显。

  (五)房地产市场出现新风险。已有开发企业资金链出现问题,我市已有部分项目出现开发企业不能及时支付施工单位工程价款而采取以房抵款的情况。

  三、今年年底和2009年主要工作思路

  (一)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好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采取银行贷款、政府贴息的办法,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扩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扎实推进经济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建设。认真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持续发展政策措施。加强项目排查,改进服务,对有影响、贡献大的骨干品牌企业加强跟踪服务,想方设法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引导开发企业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经营策略,优化供应结构,合理调整房价,促进销售。2009年全市房地产计划完成投资60亿元;房屋新开工面积170万平方米,与上年持平;其中市区计划完成投资15亿元,与上年持平;房屋新开工面积42万平方米,与上年持平。全市经济适用住房计划完成投资3亿元,新开工面积28万平方米;其中市区计划完成投资1.2亿元,新开工面积10万平方米。全市廉租住房计划完成投资2800万元,新开工面积1.4万平方米;其中市区计划完成投资1000万元,新开工面积5000平方米。

  (二)加强城乡生态环境建设

  1.加快推进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三明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力争2009年开工建设。加快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进度,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补充通知》(闽政办〔2007183号)要求,2009年建成尤溪、大田和将乐等县污水处理厂和尤溪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泰宁县垃圾处理场和建宁县垃圾处理场;督促明溪县、清流县和建宁县尽快完成污水处理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争取2009年上半年开工建设。

  2.开展创建园林城市活动。市区要做好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沙县、泰宁等有条件的县要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加快规划编制,着力抓好综合性公园、中心绿地等项目建设。

  3.扎实推进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根据省政府提出2010年要完成80%的标准,2009年争取完成25个乡镇、355个建制村的家园清洁行动,2010年完成剩余18个乡镇、238个建制村的家园清洁行动。完善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做到治理与巩固并举。

  继续抓好省级村镇住宅试点小区建设,力争新增二个以上的村镇住宅小区试点和二个以上的村镇优秀小区试点,使试点数和优秀数分别达到31个和5个以上。

  4.推进重点建筑节能工程建设。加大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绿色照明的示范项目推广力度。组织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符合低能耗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以及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改造项目申报国家建筑节能项目,争取更多的国家资金支持。组织参加第三届海峡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博览会,实现更多的项目对接。

  (三)加快公交、自来水等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用事业发展

  1.持续推进公共交通优先战略的实施。创建精品示范线路,逐步更新车辆,加大公交场站建设力度,市区2009年重点推进贵溪洋综合停车场建设。

  2.实施自来水技改工程。进行供水管网改造和建设。争取用两年时间完成县城自来水生产工艺改造。加快三明市区第二水源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加强自来水水质管理,开展水质督查和水质检测人员培训,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

  (四)支持开拓市场拉动相关产业发展

  进一步推进建筑业做大做强,增强本地建筑业企业竞争能力。要在政策措施和具体服务等方面继续扶持建筑业企业上等级,提高建筑业企业竞争力,服务企业积极拓展省内外市场,积极主动应对房地产宏观调控对建筑业发展产生的影响,提高市场占有率。要列出一批信誉好、实力强的建筑施工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争取银行信贷支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本市设计、监理、施工企业,优先选用本市钢材、水泥等建材。2009年全市力争完成建筑业产值比2008年增长20%以上。

  (五)立足服务,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

  要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按照 不让政策在我手中截留,不让差错在我手中发生,不让时机在我手中耽误,不让业主在我这里受到冷落“四个不让”的要求,努力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深入开展建设系统“诚信为民”树形象活动,推进我市建设事业迈上新的台阶,为海西建设多做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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