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三明市建设行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中级研修班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7-08-04 09:33

  明建人〔2017〕18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了加强我市建设行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我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他们的法律、法规意识,促使专业技术人员及时掌握建设行业新知识、新规范,根据《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三明市人社局《关于公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培训办班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15〕357号)的要求,决定于8月21日起举办三明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中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具有建设行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和部分拟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研修班形式

  本次研修班采用集中专题研讨和自我研修相结合的形式,参加研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自带课题或带实际工作中未能解决的技术难题参加研讨。

  三、研讨课题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及设计防火规范;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建筑安全性鉴定与加固;

  4.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5.政府与社会资合作模式(PPP)相关知识与实务;

  四、研修时间及地点

  1.研修时间:2017年8月21日-9月10日,8月21日报到,9月6日上午8:30正式授课研讨。

  2.报到地点:三明市建设人才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建设宾馆大楼二楼,三明市三元区中山路258号(城关大桥下江滨路二元路口)】。联系人:王华英,电话:0598-5157296(兼传真)。

  五、收费标准

  按三明市物价局、三明市财政局明价〔2004〕114号文件规定,每人每期培训费200元,资料费60元。

  六、发证

  研修结束后,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发给三明市人社局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结业证书》,并按72学时记入《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作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

  接此通知后请各单位通知有关参加培训人员按时报到。

    

  附件:1.三明市建设行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中级研修班课程表

     2.三明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高级研修班报名表

        3.三明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高级研修班缴费登记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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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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