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4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6-05-09 08:33

  明建函〔2026〕25号

  答复类别:B类

何绍斌代表:

  《关于推进多层自建房加装电梯工作的建议》(第0041号)由我单位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有关工作部署,遵循“政府引导、业主主体、各方支持”的工作原则,夯实工作基础,优化审批服务,规范建设管理,强化监督检查,以老旧小区改造为重点,持续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您提出的建议十分中肯,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工作思路,我局会同自然资源、市场监管部门认真研究,及时办理。

  一、关于加装电梯政策出台情况。为推进我市加装电梯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并参照《福建省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三明市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指南(试行)》,其中,工作指南涵盖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申请主体、申报条件、工作流程、竣工验收、电梯使用维护等方面内容,进一步明确了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等各方主体责任,简化了现场勘查、日照分析等手续方便群众加装电梯。

  二、关于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方面。一是在报建阶段实行一窗受理、一表通办的便捷服务,在电梯一站式专窗统一受理,填写一个表格,办理规划、施工备案手续,办理时限上已将加装电梯项目规划、施工备案承诺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二是将增设电梯项目列入首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对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增设电梯项目免办施工许可。同时自然资源部门取消了协议书、公示情况书面证明、建筑结构安全性备案证明、日照分析结论、各分户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身份证等7份材料,方便群众办理加装电梯业务。三是全市电梯安装告知和安装过程监督检验已实行网络办理,电梯安装单位登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即可提交申请,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实现业务申报一趟不用跑。安全完成并经监督检验合格的电梯,可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办理使用登记。

  三、加强加装电梯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以“四个”从严为抓手,助力加装电梯安全。一是从严把好设备质量安全关。严格实施技术审查,禁止贴牌等质量不过关的产品流入三明市场。二是从严压实使用管理主体责任。依法责令整改使用管理主体责任不明确的电梯,引导委托专业物业公司或电梯维保企业承担电梯日常使用管理责任,确保电梯安全有人抓,有人管。三是从严强化维保质量日常监管。常态化开展“双随机”维保质量监督抽查,每年对全市电梯维保单位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倒逼维保单位提高服务质量。四是从严加强问题电梯整治工作。开展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对检查或运行中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依法关停并责令整改,坚决杜绝设备“带病运行”。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加装电梯工作,提高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领导署名:王  争

  联 系 人:廖育申

  联系电话:0598—8591179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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