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将乐县、泰宁县城建和交通局,各建筑业企业:
为持续做好建筑业龙头企业培育工作,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建〔2022〕31号,下称《实施方案》)精神,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度三明市建筑业龙头企业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围条件
鉴于上级政策调整(省级龙头企业管理办法修订及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暂停采集和评价等),对部分入围条件进行相应优化。本次评选采用直接入围与评审入围相结合的方式。
(一)直接入围。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企业可直接入围:
1.入选省级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
2.拥有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
3.入选倍增计划专项培育名单;
4.近两年年度总产值贡献均超过10亿元;
(二)评审入围。对符合参评条件的企业(须具有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上年度产值规模不低于2亿元),由市住建局根据评审标准(见附件2)进行综合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评选出30家龙头企业(直接入围企业不参与评审,且不占用评审名额)。若评审排名中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情况,则并列企业一并入围。
二、申报材料
1.《三明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入围申请表》(附件1);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最高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4.福建省施工企业四个季度信用分截图(待省厅恢复信用分应用后提供);
5.近三年内承建工程荣获国家级、省级、市级优质工程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
6.近三年内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不分等级)、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企业应于2026年5月22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筑业科(联系电话:0598-8594849;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208号三明市住建局大楼11楼建筑业科1103室),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龙头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实名举报不符合入选条件的企业,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入选资格,并按评审得分排序依次递补。本通知与《实施方案》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三明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入围申请表
2.三明市建筑业龙头企业评审指标分值分布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4030261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