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将乐县、泰宁县城建和交通局:
为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省厅已在政务服务系统、安全检查系统等平台增设安许证预警功能,对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的企业,系统将标注为“安许证预警不合格”并进行预警提示。为加快督促“安许证预警不合格”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实现存量销号、动态清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人员配备要求
(一)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须持有安全岗位证书(A证),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持有安全岗位证书(A证),安全机构负责人须持有专职安全岗位证(C证)。
(二)人员数量配备要求:总包特级为2A6C,总包一级为2A4C,总包二、三级为 2A3C,专包一级为 2A3C,专包二、三级为 2A2C,施工劳务为 2A2C。
二、明确系统校验规则
(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需通过闽政通入职企业,并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及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系统录入相关人员的信息。安全岗位证书职务为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A证)以及职务为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A证)的,需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中“人员信息”→“主要负责人”模块进行相应任命。
(二)企业可自行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人员详情中查看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证书,三类人员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且就职企业为本企业,如有效期及就职企业信息有误的,及时联系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707833)。
三、加快督促存量整改
截至目前,全市安许证预警不合格企业356家(详见附件1),各县(市、区)要抓紧督促“安许证预警不合格企业”通过补齐安管人员或申请注销,或暂扣直至吊销等方式,于2024年12月20日前限期整改到位。
请各县(市、区)于11月18日前将相关经办人及联系电话报送我局。本辖区整改进展情况(详见附件2)请于每月25日前汇总上报。联系人:李书豪,联系电话:8592025,邮箱:smza8592025@163.com。
附件:1.各县(市、区)安许证预警不合格企业清单
2. 县(市、区)“安许证预警不合格”企业整改进展情况表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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