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15年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5-06-24 08:59

明政文〔2015〕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宜居环境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改善我市城乡环境面貌,现就2015年全市继续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15年,继续延伸拓展“点线面”攻坚,加快接点连线成片,形成协同规模效应。实施新一轮“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全市整治村庄143个,评选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30个以上,打造美丽乡村景观带5条、重点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2个、整治提升城镇“三边三节点”24个、推进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12个、打造城市完整社区15个,新建改造供水管网135公里以上、污水管网120公里以上、燃气管网100公里以上、城市道路160公里以上、雨水管网130公里以上,新建绿道140公里以上,基本建成“六江两溪”流域1公里范围内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整治,进一步改善我市城乡景观面貌。

  二、重点任务

  (一)“点”

  1.建设美丽乡村(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农办))

  重点整治建设美丽乡村景观带、城市进出口干道两侧、交通干道沿线、旅游景区周边、“六江两溪”1公里范围内的村庄。各地要按省宜居办公布的2015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具体名单实施整治建设,结合乡村旅游,完善乡村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乡村旅游点厕所布局和建设。2015年,全市整治村庄143个(其中,省级重点跟踪项目12个:梅列区洋溪镇饱饭坑村,三元区岩前镇星桥村,沙县凤岗街道西霞村,永安市青水乡沧海村,泰宁县大龙乡张地村,将乐县光明乡际下村,清流县赖坊乡南山村,明溪县夏阳乡紫云村,尤溪县汤川乡胡厝村,大田县屏山乡内洋村,宁化县淮土镇团结村,建宁县黄埠乡黄埠村),评选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30个以上。各县(市、区)抓好1个以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提升工作,其中,省级重点跟踪项目2个:建宁县上坪村、明溪县御帘村。建设美丽乡村景观带,做到整体规模到位、村庄整治到位、绿化美化到位、生态修复到位,其中,省级重点跟踪项目5个:三元区坂星线、将乐县金溪沿河(高唐段)、宁化县城关至石壁客家祖地、建宁县205省道均口镇隆下村至龙头村、尤溪县洋中镇后楼村至汤川乡胡厝村。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规划局、发展改革委、林业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移民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旅游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妇联、电业局。

  2.打造城市完整社区(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六有五达标三完善”要求(六有:社区实现有一个社区综合服务站、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个社区幼儿园、一片室外活动场地、一套完善的市政设施、一套便捷的慢行系统;五达标:外观整治达标、公园绿地达标、道路建设达标、市政管理达标、环境卫生达标;三完善:组织队伍完善、社区服务完善、共建机制完善),打造设施完备、服务齐全、特色鲜明、环境优美、管理规范、温馨舒适的完整社区。2015年,全市共打造15个城市完整社区项目,其中梅列区、三元区、永安市各打造2个以上,各县打造1个以上城市完整社区示范典型。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城乡规划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

  3.整治提升城镇“三边三节点”(牵头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三边”指城市内的山体周边、水系周边、主要干道沿线周边;“三节点”指城市中心节点、市民活动节点、交通枢纽节点。各地要按照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的要求,落实“三边三节点”城市设计,按照“显山、露水、透绿、靓景、洁净”的要求,开展相应的环境整治内容,要注重互通互联,成网成环,突出打造城市景观走廊,合理布局“三节点”的商业、文化、行政、展示、休憩、交通等功能,塑造城市“客厅”、“门户”形象。2015年全市计划实施24个“三边三节点”整治提升项目,各县(市、区)各整治2个以上“三边三节点”项目。其中,省级重点跟踪项目3个:市区朱子文化公园及周边景观建设、建宁县龙宝山西门莲塘片区景观提升、大田县中央苏区主体公园(续建)。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农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旅游局、发展改革委、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体育局。

  4.加快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以棚户区改造为抓手,推动老城区更新提升,同步配套完善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给水、排水、污水、电力、燃气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各县(市、区)要建立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项目储备库,2015年市本级实施2个、每个县(市)实施1个改造面积大、带动能力强且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项目(不含2014年的50个项目),其中,省级重点跟踪项目2个:三明市陈大棚户区改造项目、宁化县新桥路片区集中棚户区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5.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农办))

  加快发展符合规划和环保要求、吸纳就业多、带动能力强的产业项目,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支撑、着力推进行政管理、土地流转制度、综合治理机制、投融资等关键环节改革。对照检查规划实施情况,进一步梳理调整近期建设项目,强化产业支撑,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突出体制机制创新,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林业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教育局、电业局。

  (二)“线”

  1.实施市政道路和管网提升(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雨水管渠(沟)。全市新建改造雨水管网130公里以上,其中市本级新建15公里、改造15公里,各县(市)新建5公里、改造5公里。加大城市内河整治力度,重点完成沿岸截污、河道清淤、建设生态缓坡等建设,市本级完成3公里,永安市完成0.5公里,各县完成0.3公里以上城市内河整治。

  ——污水管网。全市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20公里以上,其中市本级新建20公里、雨污分流或截污管改造20公里。各县(市)新建4公里、雨污分流或截污管改造4公里。

  ——供水管网。全市新建改造供水管网135公里以上,所有项目均为省级重点跟踪项目,其中,市本级新建20公里、改造老旧市政供水管网15公里以上。各县(市)新建5公里、改造老旧市政供水管网5公里以上。永安市开展城乡区域供水试点。三明市本级、永安市、建宁县、将乐县、明溪县、尤溪县今年开工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宁化县、清流县、泰宁县完成备用水源并力争完成前期工作,2016年启动建设。

  ——燃气管网。全市新建改造燃气管网100公里以上,其中市本级新建改造30公里,已有管道燃气的县(市)随新改建道路各建设15公里以上。新开工建设管道燃气的县(市)各10公里以上。推进县城燃气管网建设,尚未明确管道燃气项目业主的县(市)2015年上半年要抓紧确定业主并开工建设,长输管线未到达的县(市)要启动LNG气化站建设。所有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年内完成液化气瓶陶瓷条形码和联动充装系统建设。

  ——市政道路。全市新建改造市政道路160公里以上,其中市本级新建改造10公里、改扩建10公里。各县(市)新建5公里、改扩建9公里。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

  2.推进绿道网建设(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绿道网规划,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整治和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绿道系统生态网络,打造慢行景观廊道,带动休闲度假、餐饮娱乐、康体健身、文化创意等相关产业发展。加强绿道出入口、休憩点等人流集散地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建立统一、规范的绿道标识系统。加强省级绿道及相邻城市间绿道的互通互联。2015年全市新建绿道140公里以上,其中市本级建成30公里以上,永安市建成20公里以上,各县建成10公里以上。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林业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旅游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

  3.推进公路铁路沿线整治(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以抓好整治城乡结合部、整治沿线村庄、整治企业环境、构建绿色通道、构建生态环境、建立长效机制为主要内容,重点整治市(县)高速公路、进出城道路等交通干道沿线两侧,开展植树绿化,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明显改善公路铁路沿线景观面貌。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局(农办)、交通运输局、林业局、铁办、水利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旅游局、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面”

  1.加快小流域治理(牵头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新农村建设,以生态环境恢复和增强水体自净能力为重点,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加强生态护坡、驳岸及岸线景观建设,打造青山绿水的田园风光。2015年,全市共实施10个小流域治理项目,各县(市)各实施1个小流域整治。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局(农办)、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

  2.推进“六江两溪”流域范围污水处理(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结合流域治理,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省级重点跟踪项目三元区莘口镇、尤溪县梅仙镇等2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在2015年基本建成,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乡镇要积极完善污水处理工艺和收集管网,实现污水有效处理;流域范围内工业园区要按相关标准配建污水处理厂。持续落实河长制,完成责任目标整治任务。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局(农办)、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财政局。

  3.推进城乡垃圾处理(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提升专项行动。2015年完成86个乡镇生活垃圾治理任务,实现全市6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其中,新建34座生活垃圾转运站,提升完善52个镇(乡)和1168个村庄生活垃圾处置体系,所有建制镇和“六江两溪”流域一公里范围内未建成生活垃圾转运系统的乡镇都要建成1座以上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或实现直接压缩运输;农村垃圾基本得到有效处理,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市区垃圾焚烧处理厂建成投入使用。各市、县完成环卫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或修编。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农业局、发改委、国土局、财政局。

  (四)“五项行动”

  1.增加城市停车场和旅游厕所(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地新建一批公共停车场,梅列、三元两区各新增城市公共停车泊位150个以上,其中国家园林城市新建停车场的60%以上要达到林荫停车场标准。在城市旅游景区、大型广场、旅游交通线路沿线、旅游集散中心、旅游餐馆、旅游娱乐购物场所、旅游步行街区内布局建设一批达到国家1A以上标准的旅游厕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旅游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

  2.提高城市透水率(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要加大普查力度,摸清各类区域原有地形、地貌和用地硬化情况,重点结合透水性人行道、停车场、下凹式绿地、雨水收储设施、广场和公园项目等制定提升计划,提高城市透水率。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林业局、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

  3.扩大城市片林(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业局)

  单片片林占地规模不小于700平方米。2015年全市新建城市片林45公顷以上,市本级新建城市片林15公顷以上,各县(市)新建城市片林3公顷以上。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

  4.保护城市湿地(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地在2014年城市湿地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加强城市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有条件的县(市)启动一处面积3公顷以上的城市湿地公园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林业局。

  5.城市景观绿化(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地继续推进街区立面景观整治。启动三年绿荫行动计划,实施小区、单位、公园、道路、重要节点园林绿化提升和立交桥、高架桥、河湖驳岸护岸立体绿化提升工作。市本级每年至少完成5个小区和5个单位绿化提升、1个城市公园提升、2条道路绿化和3处重要节点绿化提升、10处立体绿化、3处中心绿地和街头绿地20处以上;各县(市)至少完成2个小区、2个单位绿化提升、1个城市公园提升、1条道路绿化和1处重要节点绿化提升、5处立体绿化、3处中心绿地和街头绿地10处以上。大田县、明溪县要力争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国土局、林业局。

  三、保障措施

  (一)认真组织实施。一是加快项目审批。各县(市、区)要明确项目业主、细化工作方案,全面启动项目前期工作,通过简化项目审批环节和前置条件来推动项目审批效率。各级审批部门要进一步简化放权,主动靠前服务,实行绿色通道,并尽可能采取“捆绑审批”、“容缺预审”办法来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二是强化技术指导。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标准、规范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管理等指导,进一步提高项目质量水平。组织专家团对“三边三节点”建设、景观风貌整治、美丽乡村规划、污水垃圾处理等的技术指导,对总体整治方案要进行指导把关,确保实施到位。同时要创新工作思路,总结新的理念和典型经验做法,适时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三是严格把控质量安全。落实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严把设计、施工、验收关,推行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标准化,严格控制施工扬尘、现场污水排放、建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等,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安全水平,建设精品工程。

  (二)抓好重点项目。重点抓好列入省重点项目、“三边三节点”、美丽乡村、绿道等,精心组织、及时开工,按省、市下达的任务要求做好各项工作。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建设美丽乡村。各县(市、区)选择1~2个乡镇,整乡整镇向外拓展,成片推进面上美丽乡村建设。各县(市、区)要按“连点成线扩面”要求,在全面布置开展整治的基础上,有重点地抓一批景观带(廊道)和重点区域、乡镇的宜居环境建设工作。二是抓城市绿道网建设,各县(市、区)要按照绿道网总体规划,结合城乡环境整治、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绿道网络。市林业局要完善市级2号绿道;永安完成巴溪沿岸慢线景观、生态自行车公园建设;泰宁完成明清园到长兴服务区绿道建设。三是抓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各县(市、区)要按三年行动总体任务要求,建设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强化镇村环卫监管机构和保洁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市直相关部门要围绕以上三个方面重点,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

  (三)强化资金支撑。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整合项目安排和资金投入,把可以安排的资金、可以倾斜的政策优先考虑宜居环境建设行动工作,同时积极争取在棚户区改造、城市排水防涝、乡镇污水处理等更多享受苏区、老区政策上的支持。各县(市、区)土地出让金主要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增财政支出要优先保障宜居环境建设需求,同时进一步发挥金融信贷主渠道作用,并加大社会资本引入力度,吸引有投资实力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通过独资、合资或控股参股以及PPP模式、承包经营或冠名等方式参与建设和运营。

  (四)严格督查考核。建立健全工作考评机制,明确项目验收责任和完善考核办法。各牵头部门要强化督促检查,重点抓形象进度,市里每季度向全市通报进展情况。市效能办牵头组织年度考核,对工作不落实严重影响项目进度的单位进行督办和通报,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单位予以表彰。

  (五)加强宣传报道。市委宣传部要协调市主要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各县(市、区)要主动对接媒体,多发掘鲜活事例和先进典型,多宣传项目进展、城乡面貌改善、群众受益等方面的消息,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广泛发动公众参与,营造合力推进宜居环境建设、加快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2015年三明市宜居环境建设项目汇总表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5年三明市宜居环境建设项目汇总表

 

  合计

  1

  2

  3

  4

  5

  点

  线

  面

  “四项行动”

  市政公用设施

 

  项目数

  总投资

  年计划投资

  项目数

  总投资

  年计划投资

  项目数

  总投资

  年计划投资

  项目数

  总投资

  年计划投资

  项目数

  总投资

  年计划投资

  项目数

  总投资

  年计划投资

  合计

  684

  4267574.58

  1567426

  212

  2890466

  863606

  288

  1107050

  521795

  15

  31939

  25179

  21

  31340

  25590

  148

  206779.58

  131256

  市本级

  40

  357390

  156496

  3

  49500

  24500

  25

  262569

  102391

  0

  0

  0

  2

  3000

  2000

  10

  42321

  27605

  三元区

  23

  1675300

  358650

  12

  1614850

  331850

  7

  57750

  25100

  1

  2000

  1000

  0

  0

  0

  3

  700

  700

  梅列区

  29

  117193

  51193

  5

  92550

  37550

  16

  23363

  12363

  0

  0

  0

  1

  400

  400

  7

  880

  880

  永安市

  73

  299632.58

  125095

  18

  113315

  58915

  30

  141294

  48439

  3

  4046

  1146

  3

  710

  710

  19

  40267.58

  15885

  清流县

  49

  120750

  55804

  16

  62540

  22604

  20

  31425

  22350

  1

  1725

  1190

  2

  5900

  2000

  10

  19160

  7660

  宁化县

  68

  329846

  149958

  24

  188376

  62668

  18

  110520

  66920

  1

  1600

  800

  3

  3000

  2600

  22

  26350

  16970

  建宁县

  51

  101329

  48722

  23

  42420

  12870

  21

  49609

  29037

  1

  2815

  2815

  0

  0

  0

  6

  6485

  4000

  泰宁县

  43

  124655

  86480

  18

  16100

  16100

  19

  94255

  56080

  1

  3000

  3000

  1

  4500

  4500

  4

  6800

  6800

  明溪县

  70

  93296

  70370

  14

  25006

  21550

  47

  53590

  36570

  1

  4000

  4000

  1

  1000

  550

  7

  9700

  7700

  将乐县

  49

  155201

  69936

  17

  36841

  36841

  16

  101340

  24360

  2

  3775

  2965

  4

  2110

  2110

  10

  11135

  3660

  沙县

  49

  53165

  51540

  17

  10450

  10450

  24

  22120

  20620

  1

  2725

  2600

  2

  10170

  10170

  5

  7700

  7700

  尤溪县

  99

  686193

  273798

  24

  559600

  189600

  34

  91015

  52665

  2

  4603

  4013

  2

  550

  550

  37

  30425

  26970

  大田县

  41

  153624

  69384

  21

  78918

  38108

  11

  68200

  24900

  1

  1650

  1650

  0

  0

  0

  8

  4856

  4726

    注:表中投资的单位统一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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