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十八【工程违法转包】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5-08-27 11:20

  基本案情:三元区住建局在开展建筑市场“双随机”检查时发现,财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的“九鳍年产11万吨石墨材料生产线项目(一期)”中存在工程转包行为,于2025年6月9日立案调查。

  经查,财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其承包的九鳍年产11万吨石墨材料生产线项目(一期)转包给林某施工,双方签订承包合同,由林某全面负责该项目的施工活动,工程款的付款方式为按工程进度支付,收到工程款后公司扣除1.5%的管理费后支付给林某。财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仅派驻一名项目负责人,其余的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均由林某自行委派,财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无法提供主要管理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及工资发放记录,相关人员的工资均由林某直接发放。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处理结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G301.62.1规定,2025年7月31日三元区住建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财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所得,并对该公司及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罚款。

  整治成效:有效遏制了工程发包与承包活动中的转包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建筑市场秩序,通过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和舆论引导,推动建筑市场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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