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十三【监理单位未履行职责,监管不到位】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5-03-19 17:19

  基本情况:2024年6月,清流县住建局排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时发现,施工单位未按设计要求进行雨水、污水管网分离改造,监理单位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指出该问题。通过调查人员调取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对两家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笔录,该项目存在监理单位未履行职责、监管单位监管不到位等行为,造成了施工单位将部分污水管未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雨污管混接及检查井井盖无法打开等质量问题,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行政处罚、处理情况:清流县住建局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对项目监理单位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人民币1万元整的罚款;对监理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某,处单位罚款数额5.5%的罚款人民币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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