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使用工程领域招投标自查核查问题认定办法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12-20 17:10

各单位、各股室:

  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依据《开展工程领域招投标 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精神要求,结合现行招标文件范本及岗位工作实际,就房建市政工程领域招投标自查核查问题认定办法简介如下:

  1.依法公开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国家或福建省发布的招投标文件范本?

  2.核查项目的来源出处,即核查项目是否有立项文件、概算批复文件?核查项目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

  3.核查招标公告(投标邀请)内容是否齐全?项目概况是否与立项文件相符?设立的企业资质是否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规定,是否发包给不具备企业资质的企业或个人?以及刻意提高资质,限制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4.核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条件,即项目经理的设置是否符合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的规定?是否提高人员标准设置门槛,限制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如二级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单体建筑面积3000-30000平方米中、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5.核查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是否按不低于2%及不高于50万元 和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是否限制仅用现金等要求。

  6.审查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是否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若设置优良工程或缩短工期要求,费用是否计入控制价。

  7.核查招标时间安排是否符合要求?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招标投标法第23、24条等都做出了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中标候选人公示不得少于3日(招标投标指引第五十四条),中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10日(省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8.核查项目评标、定标办法及评委的组建是否合法、合规?   评标办法(仅适用房建市政工程施工项目):每个项目应依据项目具体特点并依照有关规定选择;简易评标法(400万-800万元)、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B类(800万元以上)、综合评估法。

  9.核查招标项目设置业绩是否符合闽建筑〔2017〕39号文要求。

  10.核查是否在招标公告和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设置一些排斥 性、限制性条款,如特定行业业绩、特定类型规模业绩、特定资质证书、奖项等,进而有利于“意向合作方”,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 。

  11.核查合同主要条款中工程款支付担保(2.5)价格调整(11)、工程预付款(12.2)工程款支付比例(12.4)工程结算款项(14)、保修期及保修金预留(15)等。

  12.核查招标控制价与清单是否有效(签章齐全)?招标下浮率K值的取值范围设置(房建工程6%~10%,市政工程8%~12%)及抽取办法(分三次抽取)。

  13.核查拟派出项目部管理人员是否满足最低资格和人数要 求?

  14.核查合同主要条款中“农民工工资约定”。

  15.核查投标报价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费率、影响主体结构安全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材料及措施项目等报价要求。是否有危大工程量清单?

  16.核查合同主要条款中履约保证金金额(不高于10%)及提交方式的约定是否符合要求?

  17.核查招标文件中的招标控制价及清单说明、材料要求等是否与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相符?

  18.核查招标人是否按时(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报备项目招投标情况报告,内容是否齐全?

  19. 日常工作通过省电子招标监督平台对上网备案的招标项 目进行审查,每半年对上半年的招标采用双随机方式进行检查。

  20.对省电子招标监督平台大数据预警的红灯提示及时予以 处理。

  21.核查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是否在省平台备案,项目负责人及招标文件编制人是否符合要求?

  22.招标人是否履行三重一大或合规性审查?

  请各单位、各股室通过对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备案资料核 查,使招投标活动严格执行国家、省招标投标政策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及时纠正一些招标中存在的问题,招投标活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营造良好的市场营商环境。

  1.   尤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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