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股室: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标前监管机制
1.审批股、建筑业股加强对招标备案材料审查,指导招标人按照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要求在三明“招标人行为监管平台”开设账户,上传招标项目相关材料、信息,开展招标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2.审批股负责接收招标条件备案材料,组织审核工作。同时,负责协调与其他股室的沟通协作,确保审核流程的顺畅进行。建筑业股负责招标文件审核备案工作。
二、完善过程监管机制
1.建筑业股负责开展招标过程监管工作,重点监管招标文件是否设置不公平竞争性条款、招标代理机构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是否到场主持开标活动,评标专家抽取是否符合要求,评标专家是否存在不良行为等,保障招标过程合法合规。
2.政策法规股负责会同发改、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等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以及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协调联动办案,共同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完善标后监管机制
1.建筑业股、质安站负责开展标后监管工作,重点核查中标单位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甲指分包”、承诺的拟派出人员未到岗履职等标后违法违规行为。
2.建筑业股负责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对招标活动进行事后监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年建筑市场检查次数和抽查项目,每年检查次数原则上不少于2次。
3.造价站负责依托福建省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对项目实施信息化管理。督促总承包企业全面落实实名制制度,将实名制数据上传省平台,抽查核实本辖区内的在建项目实名制管理信息与工资支付信息等数据,推动实名制数据实时、完整、准确,并对项目实名制管理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造价站负责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中标人按照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参与方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各相关股室对招标投标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进一步措施进行纠治,对违反建筑市场及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理,对违法犯罪的线索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对发现的违纪线索要及时报送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强化招投标监管。
建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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