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督导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08-30 17:17

各县(市、区)住建局:

  根据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相关工作要求,定于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23日赴沙县、尤溪、将乐、泰宁、建宁、宁化、清流、大田开展督导工作。具体行程通知如下:

  一、督导人员

  (一)沙县、尤溪、将乐、泰宁督导组:

  王 争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林 旗 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汪朝阳 市住建局建筑业科负责人(联络人:138****0775)

  吴 疆 市住建局建筑业科干部

  余启泉 招投标专家

  (二)建宁、宁化、清流、大田督导组

  吴丽华 市住建局副局长

  廖记明 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干部

  刘智锐 市住建局建筑业科副科长级干部(联络人:132****8305)

  李 雯 招投标专家

  二、督导内容

  (一)查阅各县(区)住建局党组(党委)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调度整治数据,推进解决整治难题的相关材料;

  (二)查阅各县(区)住建局对二十大以来招标项目招标人自查自纠工作监督指导的相关材料;

  (三)查阅各县(区)涉及招投标、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含欠款欠薪)的投诉、信访资料;

  (四)查阅各县(区)“评定分离”政策以及党的二十大以来的全市“评定分离”项目情况;

  (五)查阅党的二十大以来的各县(区)“工程总包+”项目情况

  (六)查阅各县(区)抽查在建项目、招投标项目相关材料,查处招投标违法行为、建筑市场违法行为相关材料;

  (七)查阅实行联动整治,落实“行刑纪法”衔接的相关材料;

  (八)随机抽取3-5个招投标项目。

  三、有关事项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减少陪同人员,安排从简。出差期间,专家差旅费由市住建局负责。

  附件:1.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

  2.下沉督导表

  3.“评定分离”项目清单

  4.“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4年8月8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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