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08-30 16:41

局各有关科室,市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站: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联合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以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挂钩联系基层高效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建综〔2024〕1号)文件要求,为持续推进我市住建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确保住建领域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成立市住建局推进住建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推进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班组成人员

  召 集 人:王 争 党组书记、局长

       林 旗 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副召集人:张 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丽华 副局长

       陈昌荣 党组成员、副局长

        蒋国良 驻局纪检监察组常务副组长

  成  员: 胡 斌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党办主任

        汪朝阳 建筑业科负责人

        张晓艳 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廖育申 城乡建设科科长

         行政审批科科长

       钟云佳 科技设计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游万里 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主任(市建设人才服务中心)

       翟向东 市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主任

       陈建南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站站长

       江毓亮 市建设工程造价站站长

  专班下设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设在建筑业科,组长由汪朝阳兼任,小组成员:林强、戴川棋、周婕、田有粟、张明建。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科室(单位)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专项工作内容及分工

  专班负责对接“省住建厅集中整治组”及“市工程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住建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工作小组负责落实推进工作专班部署要求,督促各成员科室(单位)按计划开展相关工作。成员科室(单位)负责指导推进各自领域(含市本级)整治工作,及时汇总报送整治工作进展及案件查处情况,具体如下:

  (一)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牵头科室:建筑业科(工程建设管理科);责任科室(单位):党办、政策法规科、城乡建设科、行政审批科、科技设计科、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市建设人才服务中心、市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站、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二)城市餐饮油烟污染扰民“点题整治”问题。责任科室(单位):市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

  (三)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领域监管问题。责任科室(单位):建筑业科,市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站。

  (四)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监管问题。责任科室(单位):城建科。

  (五)住建领域其他方面涉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牵头科室(单位):党办。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是当前重中之重的重点工作,各科室、单位要积极主动推动,专人跟踪指导各自领域整治工作,及时将整治进展及案件查处情况向推进工作专班及驻局纪检监察组报告。

  (二)按时报送。专班成员科室(单位)要按照本通知及省厅要求,每10天将市本级及各县(市、区)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至专班工作小组(联系人:林强,1785974311)

  (三)严肃纪律。各科室、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报送住建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案件查处数据,口径上应与驻局纪检监察组保持一致,不瞒报不漏报。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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