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某时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拟派出项目负责人与现场实际负责人不一致问题。基本情况:2024年1月,大田县住建局在大田县毓秀中学建设项目-4号学生宿舍(4、5、6、7)、艺术楼、图文中心楼、演艺及学术交流中心、室外景观及配套工程监理项目开展招投标标后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项目中标单位康某时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拟派出总监理工程师为邓某兵,现场实际总监为郑某安,且未通过福建省监管一体化平台进行备案变更。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未到岗履职属于招投标违规行为,部分企业使用“挂证”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中标后“挂证”人员无法到场履职,导致拟派出项目负责人与现场实际负责人不一致,可能存在项目管理水平降低,以及违法转包、合同履约不到位等风险。行政处罚、处理情况:大田县住建局责令中标单位按照合同条款要求履行违约责任,支付变更项目负责人违约金10万元,并在福建省监管一体化平台做好变更备案,目前均已执行到位。整治成效:通过对康某时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处罚,有效打击了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未到岗履职的违法违规行为,并警示其他中标单位,充分体现了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专项整治的工作成效,维护了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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