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建技〔2017〕13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绿色建筑运行维护技术规程〉的通知》(闽建科〔2017〕1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遵照执行。闽建科〔2017〕13号文,请自行登录“三明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www.smsjs.gov.cn)下载。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