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建技函〔2017〕19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模数协调技术要求〉的通知》(闽建办科函〔2017〕28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遵照执行。
闽建办科函〔2017〕28号文,请自行登录“三明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www.smsjs.gov.cn)下载。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