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建办〔2023〕6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
现将《2023年三明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三明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43号)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总体要求,不断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居住品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2023年全市计划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24个,计划总投资6.64亿元,涉及改造户数38591户、楼栋数3910栋、改造面积424.91万平方米、小区个数340个(详见附件)。
二、改造内容
坚持“民生优先,补齐短板;政府引导,居民参与;成片改造,注重特色;健全机制,建管并重”的基本原则,以适应居民不同生活需求为出发点,重点实施基础类改造,突出补齐功能性设施短板,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完善类改造和提升类改造,持续推动城市更新。
(一)基础类改造。主要实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改造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改造提升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雨污分流、供电、道路、供气、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广电等基础设施,以及小区路灯照明、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实现“路平、地净、灯亮、管通”。
(二)完善类改造。主要实施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改造建设环境及配套设施包括拆除违法建设,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公共照明等环境,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信包箱、智能快件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合理设置快递、快餐存放用房。
(三)提升类改造。主要实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
三、进度安排
(一)前期工作阶段(2023年5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本年度所有改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主要包含征求改造意见、编制改造方案、完成施工图设计、编制概算报告、完成项目招投标挂网程序等。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各县(市、区)要根据改造方案以及工程施工图,精心组织老旧小区改造施工,倒排施工计划,全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6月底前所有项目全部开工,11月底所有项目基本完工,同时邀请小区居民监督,加强质量、成本、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确保老旧小区改造成效。
(三)验收评价阶段(2023年12月底前)。由建设单位组织街道(城关镇)、社区、业主代表、设计、施工、监理、管线等单位共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小区和专营设施同步移交,纳入社区管理和专营部门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省委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和市委“抓重大项目,促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着力提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效,全力确保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县(市、区)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坚持以目标为导向,对照省厅提出的“上半年全部开工、年内全部完工”总体目标,加强统筹协调,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目按序时进度有序推进。并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小区改造工程的联络和协调工作,每月25日报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展情况。
(三)强化质量安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落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改造质量安全管理机制,依托属地现有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机制,定期开展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避免出现管理空白,及时排除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质量达标、施工文明。
(四)强化资金保障。各县(市、区)要多渠道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积极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适度申报专项债券,强化资金保障。同时,严格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严禁将中央资金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
(五)增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改造政策和典型案例,充分调动居民群众、专业机构、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社会各界支持、居民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附件:2023年三明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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