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建审改函〔2020〕3号
各县(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三明市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市政)审批流程图,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市政类)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和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闽建许〔2019〕127号)有关要求,对《三明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试行)》(明建〔2019〕19号)中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市政类、工业、带方案出让土地、小型工程)审批流程图进行修改并印发给你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严格执行各审批阶段“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共享申报材料和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材料。
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及改革推进情况,适时调整公布。各地在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收集并函告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政府投资房建类项目审批流程图
2.政府投资市政类项目审批流程图
3.社会投资房建项目审批流程图
4.社会投资工业项目审批流程图
5.带方案出让的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
6.社会投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三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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