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涉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类许可证核发等2个事项
事项类别:行政审批事项
许可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44条;
2.《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36、37、41、43、44条;
3.《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34条;
4.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
5.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
受理机构: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受理窗口
审批机构: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申请条件:1.报送的工程设计方案需是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设计;
2.设计内容及深度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3.申请人主体、内容合法有效,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合法、完整齐全和符合格式要求。
申请材料:申请人提交的共性材料有: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格式附后);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人承诺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第三人信用承诺书、工程规划许可承诺表(仅告知承诺制项目提供)(格式附后);
3.建设单位组织机构(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照库调取,需携带原件核对)及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其他材料按以下事项提交:
一、房建工程
1.一般建筑提交方案设计图(含管线综合平面图、透视效果 图);高层建筑、大型公建提交方案设计文本(含绿地系统平面图、 交通系统平面图、透视效果图、夜景效果图、管线综合平面图); (CAD格式电子版1份及图纸3份);
2.涉及影响有日照需求的各类新建建设项目(如:住宅、医 疗卫生、文教等),应提供日照分析审查机构出具的《建设项目日 照分析审核意见书》;属需交通影响评价范围的项目,应提交该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3.房产测绘单位出具的建筑分层面积表、功能分类面积核算 表原件,套型面积比例核算表(对于住宅项目)或建设项目指标核算报告;
4.对于已建补办项目需要提供竣工修测报告。
二、市政工程
1.方案设计图及建设项目相应地段的现状地下管线图(CAD格式电子版1份及图纸3份);
2.管线工程涉及河流、桥梁、公路、铁路、港口、机场、通讯设施、电力设施、燃气设施、军事设施等用地的,应提交有关 技术条件计算书及相应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3.建设项目最新地形图,管线工程应在地形图上绘制出设计 线路;
4.根据情况提交建设项目相应地段的现状地下管线图。
办理流程: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受理窗口负责收件受理和出件,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办理,按以下流程办理:
1.申请人登录三明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报;
2.统一受理窗口对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不予受理的,一次性告知理由;
3.对于决定受理的,由审批部门进行审核,并在承诺期限内作出决定;
4.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批准文件
(一)申报和受理。建设单位应通过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受理窗口进行纸质申报,同步将电子申请资料上传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统一受理窗口对纸质申请资料进行统一接件登记,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出具补正意见。申请材料收齐后,统一窗口分送至市自然资源局和相关协办部门。
(二)审查和办理。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审批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审批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三)办结和出件。市自然资源局在事项的承诺时限内,出具审批结果并推送至统一受理窗口及电子证照库,由统一受理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领取。
法定办理时限:1.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发放证照情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收费标准:无收费
投诉电话:8885887(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8234567(市效能办)
咨询电话:0598—750005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统一受理窗口
乘车路线:一、公交直达线路:乘坐15路、53路、66路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碧湖站)。
二、免费接驳线路60路:体育场馆(东)公交枢纽站-市行政服务中心。
三、中转线路:1、乘坐1、2、23、27、51路直接到达体育场馆(东)枢纽站,转乘直达线路或免费线路;2、乘坐28、58、58支路至体育场馆东站下车,步行至对面转乘直达线路或免费线路;3、乘坐57路至体育场馆南站下车,步行至斜对面体育场馆东站,转乘直达线路或免费线路。
状态查询:登录网上办事大厅网站(网址:http://sm.fjbs.gov.cn/)进行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0598—750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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