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泰宁县、将乐县城建和交通局,各房屋鉴定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根据国家、省、市住建部门有关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29号、住建部令第57号、闽建〔2025〕13号)等要求,现将符合规定的2家鉴定机构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请于2025年9月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598-8592025。
附件:2025年度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机构登记名单(第一批)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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