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4年度第二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办理告知登记的公示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04-25 10:11

  为做好我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根据国家、省、市住建部门有关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29号、住建部令第57号、闽建〔2024〕3号)等要求,现将第二批符合申请登记的鉴定机构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30日结束。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请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市中路208号)十一楼建筑业科,咨询电话: 8592025。

  附件:申请登记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单(第二批)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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