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第四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入明办理告知登记名单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3-04-03 10:59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截至2023年3月底,2022年第四批共计2家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已按照(原建设部令第141号、闽建办安〔2020〕4号、闽建安〔2021〕1号)有关规定,在我局申请办理入明办理告知登记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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