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9-07-30 17:22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1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 

  二、收入决算表 4 

  三、支出决算表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 

  九、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9 

  十、 政府采购情况表 .9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5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6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7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拟订全市城乡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承担规范全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责任;承担全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建设行政相关项目的审核、审批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包括12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13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全额拨款

38

30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8年,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任务是: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着力稳增长、调结构、强动力、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力推进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迈上新台阶。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持续强化房地产调控,房地产市场保持总体平稳。 

  (二)推进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城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三)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新突破。 

  (四)建筑业改革深入推进,行业管理进一步加强。 

  (五)加快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 政府采购情况表   

注: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5,015.85万元,本年收入16,744.20万元,本年支出19,196.52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563.54万元。 

  (一)2018年收入16,744.20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2516.21万元,增长17.6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6,744.2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7,055.28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8年支出19,196.52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96.07万元,增长-0.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629.1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73.84万元,公用支出55.30万元。 

  2.项目支出18,567.38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831.8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40.27万元,下降8.81%,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13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4万元,增长21.92%。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增加。 

  (二)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退休工资增加。 

  (三)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万元,增长28.62%。主要原因是养老金基数增加。 

  (四)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8.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3万元,增长2.7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五)2120101行政运行504.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9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 

  (六)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41万元,增长1157.86%。主要原因是安排天燃气安装入户资金。 

  (七)2120399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9556.92万元,该支出为本年新增科目。 

  (八)21299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840.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34.04万元,下降40.13%。主要原因是16.17年地方债尾款资金。 

  (九)2210103棚户区改造4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11万元,减少80.09%,主要原因是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支出减少。 

  (十)2210107 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260万元,该支出为本年新增科目。 

  (十一)221019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1.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16.92万元,增加99.53%,主要原因是该科目为16年资金结转。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6,364.62万元,5139.2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25.42万元,增长23.84%,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2120802 土地开发支出74万元,该支出为本年新增科目。 

  (二)2120809 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54.88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增长11.18万元,增长25.58%。主要原因是改制企业人员经费增加。 

  (三)2120810 棚户区改造支出5980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1680万元,增长39.07%。主要原因是该科目下棚户区改造经费增加。 

  (四)2120899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4.44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36.89万元,增长210%。主要原因是2017年2120803 城市建设支出科目资金于2018在该科目支出。 

  (六)2121399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10.3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减少196.58万元,减少48.31%。主要原因是行政及其它项目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9.1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73.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5.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8万元,同比下降16.77%。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局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7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增长)0%。  (三)公务接待费2.28万元。主要用于建设行业质量安全检查、保障性住房建设检查、“点、线、面”环境整治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21批次、接待总人数230。与2017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16.77%,主要是:按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局2018年无项目实施绩效监控。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局2018年无项目绩效自评。  

  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权重

自评得分

投入

资金落实

 

 

 

 

 

 

 

 

过程

业务管理

 

 

 

 

 

 

 

 

资金使用管理

 

 

 

 

 

 

 

 

产出与效益

产出数量

 

 

 

 

 

 

 

 

产出质量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可持续效益

 

 

 

 

服务对象满意度

 

 

 

 

  (三)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绩效自评结果 

  本局2018年无项目绩效自评。

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预算金额

 

实际到位

实际支出

结余

金额

占预算金额比例

金额

占预算金额比例

金额

占预算金额比例

 

 

 

 

 

 

目标完成
 情况

 

资金使用
 管理情况

 

存在主要
 问题

 

相关意见
 建议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30万元,35.61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5.29%,主要是:其它交通费用增加。 

  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的单位请说明“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注:没有政府采购支出的单位请说明“本单位××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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