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三明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决算说明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8-07-30 17:23

目 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按照《关于批复三明市城市建设档案馆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馆主要职责是根据城市建设工作的需要,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开展城建档案研究、学术交流、咨询服务、对本市建设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并参加城市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对所辖县(市)城建档案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城市建设档案馆属财政核拨补助收入的独立单位,无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三明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财政补助

  6

  5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城市建设档案馆的主要任务是对城建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入库,参加工程竣工验收,提供档案查询服务等: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全年参加56项工程竣工验收、审核整理档案48项并对审核的36项工程档案核发了《档案合格证》。

  (二)全年共接待查阅人数296人次,提供利用档案1709卷,为工作考查,办理产权,解决纠纷,学术研究等方面发挥了作用。

  (三)严格按照案卷质量标准进行鉴定、分类、编目、著作工程档案762(含规划档案)2133卷全部录入微机和入库上架。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我馆年初结转和结余0.001万元,本年收入57.24万元,本年支出57.23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1万元。

  (一)2017年收入57.2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11万元,增长5.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7.2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7年支出57.23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08万元,增长5.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6.2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9.38万元,公用支出6.83万元。

  2.项目支出1.02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7.2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99万元,增长13.91%,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工资福利支出46.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2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晋升。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2万元,下降28.9%。主要原因是节省开支。

  (三)公用支出7.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9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汽车老化,增加修理费、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费和差旅费增加、添置办公设备,办公费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2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9.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5万元,较2016年减少了0.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8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0.54%,主要是燃油费的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无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4-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4-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4-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4-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4-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4-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4-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4-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4-11 部门业务费和其他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